安徽一区委书记被双开,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安庆市宜秀区原区委书记李顺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顺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违规领取津补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顺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顺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省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12月2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站发布消息,安庆市宜秀区区委书记李顺琪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顺琪,男,汉族,安徽安庆人,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6年3月1日,安徽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成浩代表巡视组向安庆市宜秀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李顺琪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反馈意见,宜秀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举措务虚多、务实少,有的班子成员持老好人思想,对分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督;有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严,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提供便利;送卡、送钱、送烟酒现象仍未杜绝;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不严;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较突出等。
李顺琪简历:
1989年10月至1995年01月,任安庆市政府住宅统建办公室(中房安庆公司)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经理助理。
1995年01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庆市建委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1998年12月至2002年04月,任安庆市建委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2002年04月至2003年09月,任安庆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3年09月至2006年12月,任共青团安庆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
2006年12月至2007年08月,任枞阳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7年08月至2008年01月,任宜秀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8年01月至2012年09月,任宜秀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2年09月,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区委书记。
另据安徽省纪委网站消息: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朱琳曾从事驻京工作。公开简历显示,朱琳历任合肥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 历经多年驻京工作后,朱琳由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升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并于2011年4月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朱琳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今年4月1日。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朱琳汇报了省质监局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
此前一天,即3月31日,该局还召开了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
(图说:朱琳图片,来源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
个人简介:朱琳,男,1957年9月生,籍贯江苏泗洪,1976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合肥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分党组书记。2011年4月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简历来自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
▍内容来源:合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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