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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宜生

[原创] 孽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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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21: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错爱   (原名“孽缘”)  

第十八章
    当方芳的腿呈现在他的面前时,胡克的眼睛呆了,那是怎样的诱人的柔美曲线啊!
    打出娘胎到现在,他胡克就从未见过如此诱人柔美的曲线!
    光洁如润玉,细腻如凝脂。
    他的手轻轻地放上去,就像坠入了无底的深渊,再也不能自拔了……如果那是个无底的深渊,他宁愿一点都不控制的随着美丽的风儿想都不想地坠下去,哪怕摔得粉身碎骨。
    什么面临复习中考?什么数理化英语之类的书籍资料?管他外面是起风还是下雨,管他外面有没有人在偷窥……什么也管不了。
    如果你用相机拍下胡克此时的尊容,一定是这样的:一双本身就不大又惊愕得睁大了的眼,口角微微张开,或许还有些垂涎,表情凝重,一头雾水。像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像进了县城的李秋菊,像玩了一夜网游的网络迷,目光呆滞,行动迟缓。
    男人啊,为什么天生就这样没出息呀?尊贵的读者,请你不要笑话这个胡克没出息,如果换了你试试,你一定能保证比他做得好吗?不,这个比喻是不恰当的,此时是不可以换了你的,你可以试着看看别人,或者仅可以想像一下,她是不可以这样看的,想都别想!你如果有龌龊的想法了,那就是伤害她了,也就是冒犯老弟了!
    一位开创了精神疗法的大师曾经把性作为人的原动力虽有失偏颇,但从某些角度却揭示了人类本质的东西。我常常在想,饭后茶余,酒过三旬,有人就自觉不自觉地讲起了诸如此类的笑话,讲者眉飞色舞,听者如醉如痴,欢歌笑语,歌舞升平。更有架了望远镜偷窥隐私者,公交车上趁乱胡摸捞取便宜者,……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位大师的规律是否在起了作用。为什么有人谈之即避之若豺虎,想之却趋之若鹰呢?
    我突然想起,真正一个好男人应该是个纯美主义者。
    我认为是先有爱,然后再有性。如果你不爱她,你虽然可能会有冲动,那你只是暂时的。如果你深深地爱着她,你才会爱得无所顾忌,爱得酣畅淋漓……
    我虽然不完全赞同这位大师的这个观点,但此时此刻如果我换做胡克。我也照样不能脱离自然的本质的规律支配了。
    此时此刻他的心里乱七八糟的,脑袋转得飞快,再也理不出个头绪,什么也不知道了,只知道爱她,去疯狂地爱她,爱得不能自制!
    他的高贵瞬间没有了,他的坚持瞬间消失了。
    那是初男的原始冲动!那是让他青春焕发的冲动!像燃起的烈火,像平静的火山受到了诱发,突然间爆发了,轰然勃发,铺天盖地而来,漫山遍野而至,其势不可阻挡!
    如果世间有神灵的话,请宽恕你无知而又脆弱的子民吧,当暴风雨来临之季,他停不下他急匆匆的脚步,他随着那汹涌的滔滔不息的洪流向着无垠的大海轰隆隆地义无反顾地冲过去了!
    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发了疯地把她抱起来,疯狂地吻她,她双臂无力地推着他,眼神的惊讶里夹杂着柔情和蜜意,或许什么也没有。他相信他的眼睛是迷茫的;他相信他的意志的颠狂的;他相信他的理智是崩塌的;他相信他的判断是模糊的……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感觉不到。只知道,要去爱她,像疯了一样的去爱她。
    他疯狂地撕扯她的衣服,衣衫半解,她的酥胸才露出一点点的时候,就抱紧她,像饥饿的人扑向了面包,像干渴的人奔向了甘泉,舔吻着,吸吮着……隐隐约约能听到她娇喘的声音和低得不能再低的呻吟,他能感觉到她加快了跳动的心脏和他在嘴里起伏着的乳房。
她还在无力地推着他,即使再用力,怎么能推开近乎疯狂的他呢?
    奔驰的列车或许有了紧急的刹车能让他停止下来;呼啸的狂风或许有了茂密的隔离带能使他停止下来;狂奔的马儿或许一根轻飘飘的套马杆能使他停止下来,……他却不知道有什么能使他停止下来!
    她还是推开了他,她最后猛得一推,推开了他!在他疯狂得不能自制的时候,在他像奔流的江河澎湃流激的时候,推开了他。
都是一脸的惊谔!他们都不知道在做着什么,也不知道将要做着什么。都没有表情但有着惊谔,看着对方。
    她还在他的怀里,他还在抱着她。
    他知道他有他爱的权力,她有她拒绝的权力,无论是什么,他们都没有错。要说有错,就应该归结于他爱上了她,在一个不该爱的时候爱上了她;在一个不同等级身份的情况之下爱上了她;如同沉鱼一样爱上了高飞在天空上的鸟儿一样地爱上了她;而这只美丽的鸟儿现在就像小鸟依人般地偎在他的怀里!
    他轻轻地放开她,她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他坐在床边,看着她,她看着他,都不说话。
    她脸颊的潮红渐渐消退,他澎湃的心也慢慢趋于平静。
    她还是那样的躺在床上,她没有任何动作,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整理一下,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他。
    他坐在床边,一点表情也没有地看着她。
    他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样的表情,那个表情复杂而简单,清晰而迷茫。
    就这样对视着,眼睛在交流着什么,又什么也不知道。他或许有着一些懊悔,或许还有着一些男人的遗憾,或许根本什么也没有。或许应该有着怜香惜玉,或许就应该有着高贵和矜持,或许就应该有着淡定和从容,或许什么也不应该有。
    她还是那样安安静静地躺着,时间在静得没有一点声息中一点一点地过去。都看着对方,不说话。
许久,她还是张开了嘴,欲言又止。
    “对不起。”她轻轻地说。
    他突然有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甚至是羞愧。他什么也不想了,什么也想不成了,他想,在她面前,他自然地就矮了三分。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对不起!我不该这样的。”他轻轻拉起她的手,有些自责,歉意地看她。
    “我……”她又是欲言又止。眼睛是温柔的,柔情似水。
    “是我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宁静。”他歉意地看她。“我知道你的难处。”
    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她的一声“对不起”更是让他无地自容。
    “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我不该对你那样的。能原谅我吗?”他把她手轻轻放在嘴边,吻了吻。是真诚的,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在检讨。他的眼神是真挚的,歉意是诚恳的。
    “别这样说。我没有怪你,我心里面一点也没有怪你。”她温柔地看着他,看得让他心醉。
    他从从容容地整理她的衣服,轻轻地给扣好衣扣。眼神很温柔;动作也是温柔。她平静地没有任何异意地接受他的动作。这是遭受了风雨但没有被淋透的从容,这是仿佛有他翼护着的信任和安宁。她温柔地看着他,让他整理她的衣服。
    她拉紧他的手臂,温柔而羞涩的眼光注视着他,“对不起,我心里没有,准备好。”她的脸上又涌起了潮红,“给我点时间,好吗?”
    他什么也没说,还能说什么呢。他无限珍爱地凝望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给她盖好被子,“早点休息吧,做个好梦!”
    当他转身要离开这个昏暗煤油灯照亮着的“知青”小屋的时候,她拉了他的手,“吻我一下。”
    他轻轻吻了她的脸。
    “晚安!”
    “晚安!”
    出门后,他没敢回头再望一下,那个熟悉的窗户,那扇对开的木门,那窗户里映出的昏暗的没有灯光。
    早熟的理智,再一次强迫着他:人家是下乡知青,万一这事传了出去,那还得了?你挺得住“破坏知识青年下乡再教育”的罪名吗?
    还有,万一被公检法抓住了,还不得判重罪?到时候,就真正失去了这段缠绵的缘分,可怕!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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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21: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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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方芳的短信让他很犹豫,究竟还能不能与她再见上一面?
那数次短信中面无不流露出她对当年的留恋和对他的亏欠。几欲邀请他到她现在的单位或她家一叙,并且,还大方地说,如果弟妹不介意,她也可以登门拜访他们夫妇。
想来想去,还是应该又我先请她吧,结果她还正的答应了。而且还要他到她单位接,地点由他决定。
这弄得他这两天心里挺乱的。既盼望方芳能如约,又怕她来,忐忑不安地等着她的电话。
他在等着方芳下班的电话到来,甚至想像着接到她了,大大方方地陪吃饭,陪她到一些地方玩。
终于有了她的消息,她发来了短信:我逗你玩儿呢?我去干什么呢?再说我的工作挺忙的,我走不开。不能去看你,非常遗憾。问你的女儿和爱人好,祝家庭幸福美满!
他突然感到又一次被愚弄!又有些遗憾,还有些失落,很快却轻松起来了。
是啊,如果方芳来了,我怎么面对她呢,她在面前时或许我会尴尬,因为我和她什么也不是呀。即便是当年幼稚的初恋情人,但随着时间巨手的抚摸,那段情缘早已经成为了苦涩的回忆。还能重提吗?
他又想起了文娟,想着文娟,想给文娟发个短信,告诉她,我想她!
他给方芳回了短信:既然工作忙走不开,我不强求。我随时欢迎你来做客,并祝健康快乐每一天!有时间一定去拜访你。
由于和方芳经常短信联系,互发短信问候。渐渐地时间一长,好心里的距离一下子近了好多,近得几乎忘记了前一阶段曾经的不快。
他告诉她,在网上发了些散文和小说,希望她能有时间看看,顺便提出宝贵意见。他在网上发文章的消息几乎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文娟。后来又告诉了她,他觉得她既然曾经是学校的教师,现在又在搞图书馆文档,更重要的是在乡下那几年,他们曾经是大队“大批判小组”里亲密的战友呢。她一定能有兴趣读他的文章,并能提出独到的见解,这比一百个读者重要多了。
他给了她网址。
几天后,她发来信息:我认真拜读了你的作品。立意清新,言简意赅。你的文笔很好,优美流畅。看来你更像中文专业毕业的,一点也不逊于中文系的高材生。期待你写出重量级的大作,不久一颗文坛巨星将苒苒升起,光芒四射!
他回了短信:谢谢你关顾拙作并不吝赐教,也谢谢你的鼓励!我将继续努力。
后来他又写了不少东西,让她看。她看过后总是和他讨论一番,给了他很多中肯的意见,让他觉得特别舒服,还有些受益匪浅的感觉。当然他也说了好多我的看法和想法,她总是表示欣赏,不时也给指出上什么,说得很委婉,让他既能接受,又觉得很舒服。
但当她看到他写的那篇《命运》后,要坚决见他一面的念头更加强烈。
不巧的是,最近,市文联的朋友邀请他去N市搞创作笔会,文联根据本市的文史和地方艺术特点选了个戏曲作品题材,让他和专门搞戏曲创作的老张去参加笔会,还有另外两个小伙子。     
组长是老张,他是副组长,具体负责收集和采访有关素材。

准备工作很顺利。积累了大量素材,已形成阶段性的总体剧本框架。他把资料分类整理好,装订成册,以供编剧时选用。
唉,要是在文娟的城市开会,该有多好啊,哪怕就在她近一点的地方。
一想起文娟,他就有些兴奋,不知文娟现在怎么样了,工作还忙不忙。说起文娟的工作,他暗暗笑起来,至今我还没有问起过她的工作,就知道爱她了。没问就没问吧,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不知道也好,问她那么多干什么呢,我只要知道在某一个城市,有我爱着的文娟,她也爱着我,这就足够了。他为自己在这方面的疏忽在辩解。
他突然冒出一个非常幼稚的想法:能否邀请方芳一起去?他发个短信问问她,沉思良久,还是没有给她发信。为什么要问她呢?问她是什么意思呀?她去与不去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去N市的计划突然有了变化,老张本来是准备他和一起去的,后来临时有事,还是他一个人去了。他心想,一个去也挺好的,省得有那么多的约束,一个人自由自在地多好,或许我还可以去找找同学、战友。大家都好多年都没见面了。
大概美女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果你连美女都不去关注,那你还关注什么呢?我记不起哪位哥们儿说过的一句话,好像不是我说的:人啊,如果没有了这点爱好,那你的生活就失去了一道亮丽的色彩了。
方芳的出现,无疑是着实让他感到既惊诧又兴奋。
他不知道她是怎样来到N市,为什么而来到N市。
他领了会议日程安排和一些资料,并交了费。会务组的工作人员领着安排房间,大家陆陆续续跟着去了。他不着急,急什么呢,既然来了,肯定有你的安生的地儿。
“我现在在N市组织图书进货事宜,你能否前去?我们在那儿聚一聚好吗?”方芳的短信!是的,是她的短信。他不知道她是怎样来到N市,为什么而来到N市。
“我现在就在N市文联办公大楼,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在‘稻花香’宾馆门口见好吗?”没经过大脑考虑,胡克的手指飞快地在手机上跳跃。
  旋即,他也没考虑方芳是否会如约前去“稻花香”,拦下一辆的士……
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坐在门口的的椅子上,悠闲地看着宾馆前面广场来往的车流,观赏着临近黄昏那些走动着的车灯、对面电力大厦悬挂着的霓虹彩灯。他暗暗奇怪自己的想法,既然见不着已经刻在记忆中的文娟,那么,这么凑巧地能见到那么方芳,这岂不是天定的缘分?是这样的想法吗?看来隐隐约约应该是这样的,男人总是贪婪的,他也不例外。
她的身影还是迟迟没有出现,看来她可能是的来不了。他后悔没有再一次发短信给她,她不来了,或许他是后悔的,看来这几日得在平淡枯燥的会议中度过了。
但他还是有些不甘心,拿出手机,想给她发个短信,就像以前发过的短信一样,她说要见我,和我在这小聚一下,我还有些慌乱;她说了不来,我倒十分遗憾。他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她不来了,他又盼望着她能到来,而且就种盼望越来越强烈,以至于他要给她发短信问她。对,就现在给她发。
当他拿出手机正要再给方芳发个信息,问她来“稻花香”没有,是否来了没看见他?
一辆的士噶然地停在宾馆右侧的停车位,从车上下来一位丰韵熟妇。是她!方芳。
这让他有点喜出望外!
他想都没想就接过她的包,还握住她的手,像久别的亲友重逢一样。她还是那个样子,鹅蛋型的脸上,那双大眼镜里透出机灵的光彩,神采奕奕,秀发自然地飘洒在肩上,只不过身材比当年更丰满了,真还看不出是个快五十挂零的徐老半娘呢!他在她旁边依然显得个头和她一样。
他握着她的手,看着她。握住她的手,亲热中还有几分骄傲、几分撒娇式责嗔:“没忘记我这个小老弟?”
方芳笑盈盈的,“你早到了?还是那么嘴贫!”
“嗯,昨天就到了。”他点头,刚才好急着要给她发信息呢,现在反而平平静静的了。
“我刚下车,还没去书刊市场。你到这里怎么不告我一声呢?”
“我怎么知道你也会来呢?你这个人,说话的变化很快的嘛,我怎么知道你那句话是真的呢?”他又耍开了。
“且!那也看是什么话啊,要不我们可以一起来的,路上有个照应。”
“嗯,真的,如果在家里约好,是可以一起来的。”
“我先去登记一下房间。”她看着他,他的手还没有松开,见了面确实是很亲热的,亲热得让别人眼馋。
他觉得很自得。虚荣的男人!“我也在这里登记,我帮你。”
当他陪她去登记的时候,还拉着她的手呢,亲亲热热的,真像是久别重逢。重逢得出乎意料,重逢得有些忘我。
安排好房间,直至一切都妥当了,他才回了房间。没有给他调换房间,所不同是又安排进一位同胞,一个小伙子,准确地讲,是个老家伙了,和他差不多大或比他略小的老小伙子。都是南方人,南方人就是显得年轻,细皮嫩肉的,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
他喜欢粗糙一点的男人,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样子。一次和文娟讨论起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他想了半天也没有说清楚,后来文娟说他是男人,所以至今他也说不清楚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是今天同屋的这位兄弟给他的感觉不像男人,最起码从外表上讲,不像个真正的男人,就是因为不粗糙,干干净净,立立正正的,生得过于精致了。
说实话,精致的男人是干净漂亮的,看着舒服,约略地有几分女性的柔媚,看着可爱,可偏偏是男人就不怎么让人感到愉悦了。因为他就生得不是这样,他自我感觉生得不漂亮,身材按现在的标准只能是及格(1.70米),老婆说他适合下井挖煤(脸黑),女儿说他眼镜是一条线。
所以他就不喜欢漂亮的男人,尤其是过于漂亮的男人。过于女性化了,缺乏阳刚之美,这就是他的感觉。
他和那个他并不太喜欢的老小伙子打了招呼。
慢慢地惯了。他还是小心翼翼,搭讪着和他说话,“你们是老乡?”他指的是刚刚陪他进来的方芳。
“就算是吧。”淡淡地答道。
“能看出来,她喜欢你。”他透出几分聪明劲,或许是眼睛骨碌碌转的那种机灵,这种机灵让他感到不舒服。
“是吗,我没看出来。”他若无其事地,其实还是有点骄傲的,男人这点毛病真不好。
“是成熟的男人女人都看得出来。”他一副自作聪明的劲儿让他多多少少有些反感,但他还是什么也没有表示出来。
“看来我得去问问她了。”他又淡淡一笑。
“我告你个办法。你约她出来,拉她手,如果她不拒绝,她心里就有你;你再慢慢顺着胳膊往上摸,她还不拒绝,那她就喜欢你了;接着你搂她的腰,就可以随心所欲了!百试不爽的,百试百灵!”
且!还在我胡克的面前装老师起来了,老小伙子,你还差把火哦。
胡克对他的说教有些生厌,讨厌他那个色迷迷的样子。但还是没有发作,也许那老小伙子可能是好意啊,或许我可以试试。
这个想法在他脑海里一转,马上又觉得我有些龌龊:我这是干什么呢?二十多年前就演示过一次了,现在还可复习吗?他暗暗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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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晚饭后他们沿着宾馆西侧的林荫小道上散步。夏末的夜晚,天突然阴了起来,倒是凉爽了许多。走到一个小小的公园里,虽说小了点,还是有水,有石,有桥,有亭。那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映照的人造假山,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人造的湖水里倒映着岸边的灯光,给这里增添了不一样的生气。
这里很美,它短暂地离开了闹市的喧嚣,仿佛置身于一个世外桃园。他们在小石子路上来回散步。方芳说,“这里很美。”

    “感觉它美,它就很美。”胡克答道。
“美是一种心情,快乐是一种心境。”方芳的话像诗一样的美。
“是这个道理。”他附和地赞同。
“你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是呀。我的同学发给我的一条短信,我觉得和你的描述特别相近。”这该我给你露一手了吧,他暗自发乐。
“念给我听听。”
他从手机上翻出那条短信:人生是一道风景,快乐是一种心境。春看桃,夏见柳,秋观菊,冬赏梅;月圆是诗,月缺是画,日上灿烂,日落浪漫!平安快乐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是挺美的。如诗一样的语言,就是最后一句不好。”她好像有点看法。
“我也是觉得最后一句有点画蛇添足,尤其不适合现在的情境。”这是他的看法,方芳也点头。
淅淅沥沥下起了雨。溜弯儿的人们纷纷散去,他拉着方芳躲进小亭子里。
“没带雨伞,怎么回去呀?”方芳的顽皮劲来了。
他忽然想起当年他们在乡下,有一次出差时忘记带雨伞的情景。那是陪他到省城“知青办”弄个关于返城的手续,需要坐地铁,很长时间的地铁。他们住的旅馆和地铁之间有十几分钟的路,偏偏下起了雨。他和她共用一把雨伞,每人一个肩膀总在雨里,他总是将伞罩在她的头顶,宁愿自己的肩膀淋雨,她心疼地说:“挨我紧点,”他当时还很害羞似的,说:“我中午休息时一定买把伞。”可中午雨一停又忘了。第二天又是如此。好容易第三天买了雨伞,却再也没有下一丁点儿雨。她开玩笑地逗她:“你的命真硬啊,老天爷都被你感动得不下雨了。”
    “想什么呢?一句话也不说。”方芳看他不说话,好奇地问。
他告诉了这个经历,方芳也想起来了,她笑了,“本来你就是命硬啊,能感天动地。如果评选个后备窦娥什么的,你一定是最佳人选。”
说得他也笑了。
“雨一会儿就该停了,总不会下一晚上吧。”他还是表现出了男人的镇定自若。
“下吧,下雨了就不闷热了。”方芳也表现得不骄不躁,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他环顾四周。
“找什么呢?”方芳问他。
“找个椅子什么的,哪怕有个石条也好呀。连个坐的地儿都没有。”他有些没有尽责的抱歉。
“没关系的,站一会儿吧,都坐一天了。”
“那就委屈你了。”他表现得像个关切她的男人,其实他心里就是关切她的,他心想,哪能让女士,一个多年不见的情人大姐和我一起站着呢,怎么也得想办法混个座位呀。
“你也不是一样站着么?”方芳笑着看他。
“那不一样的,哪能让女士站着呢,毕竟不是当年了哦。”他倒是风度翩翩,有些做作的风度,尽管方芳现在可能是这样认为,但他却是真诚的。
“谢谢啦,还有你这份心,行了。”方芳也显得很诚恳,看来他还是多虑了。
下雨了气温就开始下降,风吹过的时候,还觉得冷飕飕的。方芳站他跟前,他不由得拉起她的手。想说点什么,又什么也不想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回忆吗?显然时间地点不合适,那能说些什么吗?他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开了口。
“这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好像是没话找话。
“你肯定在想这雨不停才好呢。”方芳的直白让他不知说什么好。
“为什么这样说我?”他笑着看她。
“不为什么,你心里清楚。”方芳笑着看他,看得他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清楚。”
“不清楚就慢慢想清楚。”
“真不清楚。”
“你是在借雨丝来挑起某些精彩的回忆吧?可是回忆的味道又太复杂了,是不是?”她看出他的心思。
“老实告诉我,想老婆不?”她突然问起这个话题。
如果他说不想,她肯定会说我无情无义,乐不思蜀,逢场作戏,别有所图等等;如果他说想了,她一样会说出虚情假意,装腔作势的话。这个情景让他想起似乎在哪发生过,他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又模模糊糊地想不起,也懒得去想起。
干脆模模糊糊地回答,踢个球给她,“你说我想不想?”
她回答得更干脆,“我要你自己说,自己想不想老婆自己还不知道?”
他还是觉得不好回答,干脆说了声,“想了。”
“怎么想了?”方芳笑眯眯的,像是在审问。
“茶饭不思。”
“怪不得刚才见我没敬你酒,就连饭都咽不下了呢。”她在调侃着他
“沉默寡言。”
“那也不像,接我的时候,怎么那样殷勤?”
“那我就不想。”
“不想就不对了,连衣食父母也不想了,那就快了。”所幸的是他没有说出他想像中的话。
“快什么了?”他笑。
“还是自己回去后,问你老婆吧,她会回答你的。”方芳咯咯地笑起来。
她还是像当年一样的活泼,健谈,风趣,但是他每每想到那不堪回首的一夜,心中就觉得有一种酸和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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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22: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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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自从那次发现妻子和那小青年在公园幽会以后,胡克就怎么也在她的面前威风不起来,这次临出差前那晚,他是硬着头皮在应付着她。
    他知道妻子没能从他那没有多大兴趣的抚摸和那种纯生理反应的抽送得到快感,但她还是在呢喃声中好像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他开始怀疑,难道是自己的能力开始锐减了?
    当胡克发现自己的冲动损毁了自己在赛文娟面前的形象时,那副痛苦的样子着实狼狈。也似乎证实着他的预感。
    那个晚上是他最为失败的晚上。
    柔和的床头灯下,他看着刚刚沐浴后的文娟,她已经洗好了,穿了件宽松的长裙,像睡衣,其实也就是睡衣。长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有些迷人。
    她坐在他对面,脸红扑扑的。他看着她,她看着他,他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眼睛里似乎能读懂什么,又让人什么也读不懂。
    接着,他觉得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脸涨得通红,口舌发干,眼睛狠狠地盯着那睡衣包裹着的身体。
    她觉察到了他的面部变化。故意走到他的面前一转,飘飘地坐在床上。眼里射出一道抚媚的光。
    “你真漂亮!”胡克没话找话。
    “又想找什么歪主意?”她眯着眼问他。
    “没…没…没有啊,”他竭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可是那双手好像不听使唤地伸向她。
    她把半推半就,顺势倒在他的怀里。他又一次怔怔地看着她,灿烂如桃花,娇艳若玉树临风的,女神。她的柔软的颈、肩,还有耸起的胸……
    他不禁想入非非,将她抱得更紧,滚烫的嘴唇强行地贴到她那柔薄滋润的唇上。一阵狂吻之后,他迫不及待地想扯开她的内衣,但她却紧紧地护着不让他去解,他便硬性地去扯。
    他又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当他刚刚挑起文娟兴趣的时候,那个不听使唤的玩意在不该起作用的时候偏偏冲锋在前,还没等到进入阵地的时候,便猛烈地将子弹扫射在敌营的帐前。
    “我想让你开心,但我没做到,我真无能!该打!”他自责。
    “你也许是太紧张了 ,我知道。”她没有歧视,并且安慰他:“我只希望彼此心里有对方就可以了。这种事,需要点时间互相磨合的,急躁不得。”
    “你是我的第一次!”他说得是真实的。和老婆从来都没有像今晚这样激动过。“是我没能力让你快乐,对不起!”
    “其实,我要的不单是那些,我要的是你的心。”她继续安慰着,“告诉你,其实我已经满足了。”
    她越是这样说,他就越觉得无地自容。那种男人固有的雄风居然在关键时刻无法呈现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无疑是他引以为终身的憾事。
    他垂头丧气地穿好衣服,用纸巾替她抹去他遗留在那美丽战场上的痕迹,强打精神,深情地吻了她的额头,“对不起!请宽恕我这次吧,给我点时间,下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好笑!他居然将当年方芳应付他的话改装了一下,用来弥补对文娟的亏欠。
    他替她盖好毛巾被,给她倒了杯开水,望着手上拿着的杯子,他似乎又想起什么,“哎?刚才你怎么没拿这个杯子砸我呀?”
    “笨蛋!亏得还是个作家呢,一点联想都没有!要砸你,你还能有那胆子扯我的衣服?”她说的是真心话,他又为自己忽略了一个戏前的情节而懊悔不已。
    假如当时想到“杯子”的故事呢?
    人那!好事往往多磨。
    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傻傻地望着天花板,顶棚上银辉的灯光,照耀着整个房间,但是他觉得自己正在一个黑暗的角落,回味着刚才发生的情景。
    他不应该,是的,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去轻易地冒犯文娟。尽管她是那样温柔,那样体贴人,那样迷人。俗话说“露水夫妻到不了头”。
    一个女人是不会轻易地失身于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的,除非,这个男人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会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胡克能真正的做到吗?这恐怕他自己都不清楚,当年,曾经信誓当当地要一辈子保护下乡的方芳,可还是让那个誓言在无情的历史长河中流逝,他没有做到保护方芳,同样也失去了对一个他认为真爱的女人幸福的机会。
    这一次,是否同样地重复着当年的故事?
    混混噩噩,胡克在疲劳中睡到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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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天使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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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20: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啊!     
徽州人家.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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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5 21: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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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这是一本在当时算得上是上档次的软面抄笔记本,标准的上海产,牛皮套,纸品质量蛮不错,尽管有些发黄,但那流畅的钢笔字,丝毫没让她感到生疏和久远。
    自从和胡克在N市的那一夜匆匆一别。芳芳愈发感到对胡克的亏欠,本来,当她自打和郁欣闹僵了以后,心里老是在回忆着从前的过往,已经认定了,自己在后半生会黯然度过,毕竟,两任丈夫都没让她留下值得心疼的,值得牵挂的东西,包括孩子。
    也好,孓然一生。倒落得个自在。
    不是她不想为前任的丈夫生个一男半女,而是,在她生命最风华正茂的时候,却从未体验过曾经和胡克那次缠绵的感觉,虽然,当时她为没让胡克得逞而懊悔,但在当时那个年代,社会环境不允许他们有结果。
    当年冬季,他含着眼泪,在他们曾经多次拥抱的知青小屋,向她告别:“我要到部队当兵去了。”
    “什么时候走?”她有些舍不得,眼里衔着泪。
    “过了元旦就走。”他握着她的双手,她从他手中抽出来,从枕头下拿出一本精美包装的硬面抄,是牛皮套的,当时很值钱,那牛皮套上夹了只钢笔,是“博士”牌的。
    “我托人在城里买了两本,送给你一本,记着,好好写日记,回来的时候,如果我还在这里,一定会检查的。”她半开玩笑地说。泪水依然在眼眶里打转。
    “你就是到城里了,我也会想办法找到你,让你当面验收我的笔记和我这个人。”他想着法子逗她开心点。
    “只怕是你去了以后当官了,不认识我这个姐了。”她开始有点担心了。
    “怎么可能呢?”他嬉皮笑脸地:“我还能当‘陈世美’不成?”
    “去去去!看你美的。我什么时候变成你老婆了?”
    “就那晚啊!你忘了?”
    “快别说了!丑死人了!”
    他双手伏在她的肩上,用力地:“记着,我是终生不会忘记那晚的。”
    “我知道,对不起,迟早,我都是你的人,你相信我,好吗?”她显然有些激动。
    ……
   方芳打开这本里面纸张已经发黄了的笔记本,又一次沉浸在回忆中。
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
    别人家的孩子和我弟弟今天已经开学了。他们都将笑意写在脸上,互相邀着傍着,带着好奇和憧憬跨进了高中的教室。而我,却因为家里条件不好,父母要着力培养弟弟,我又是女孩子,所以不得不在“上学”与“下乡”的两条路中痛苦地选择了下乡
    妈妈从马蹄铁锤成的圆桶里,倒出来经过她不知是用什么办法保管起来的锅吧,用油和盐调好再经开水一泡,便让我重复着每天早晨的早餐,一边为我打点着将要带到洲头公社西堤大队去的行李,其实也没什太多的东西里了,一个装衣服和书的箱子,脸盆保暖瓶被子那些大行李已经让乡下来接她的一个叫胡克的小伙子带走了。
    他说他提前回去将我和另外两名女知青住的房子收拾一下,叫我到洲头公社的四叉路口处时往北在走不到五里路就到了。
    胡克这小伙子可能和我年龄差不多,憨憨愣愣的,微黑的脸,像是谁借了他的米却还了他的稻似的难看,---总是紧绷着。妈妈和爸爸对他就像对亲戚似的“托”着:
   “小胡啊,我们家芳子到了你那儿就全靠着你们家多多关照啦!”
    他仍然不卑不亢:“好说好说!”
    等他走后,我没好气:“这个人怎么这付德性?缺少教养!”我几乎是横着眼睛对妈妈说。
    “乡下人,实在!以后你在乡下呆长了就知道啦!”妈妈倒替他说话哩。
    我几乎是数着将半碗锅巴嚼进胃里,心里却还是对那个小伙子不悦……
三月十六日,晴
    今天是我下乡来的第九天,真想回家一趟,可队长说趁这几天天晴,将冬闲套种的麦茬翻翻土,他们这里的老农们说这就是备耕,再等二十天左右就要播种麦茬棉了。看样子这几天我是回不了家了。
    我被安排在他们队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一组,尽是些十六七岁到二十岁左右,姑娘们很少有识字的,男孩子差不多都是小学或小学都没毕业,只有他们的组长胡克(他居然是组长?还是生产队的队委呢)是初中生。这还是在歇息时听那些妹子们你一句我一句叽叽喳喳中了解到的。
    我握锹挖地实在不得要领,弄得地沟里墒上的麦棵里乱七八糟,看看左右,他们都比我又快又好,整得比我平整的多,我这才真正体会毛主席他老人家说得好:“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
    正在我不知怎么挖地和整地才好的时候,组长胡克扛着锹走过来,沉着黑脸:“不会就不要逞强!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能会的。”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将他的锹扎在一旁,拿过我的锹,看样子他毫不费力地,就像电影里放慢镜头那样一下一下,挖下去,翻起来,拍碎,拖平。并招呼我:“不要急,先看看,然后再动手。”
    我这时才似乎对他稍稍改变了些不悦感觉。
    中午吃过饭后,他在他家的后门(他后门正对着我们知青屋)对我喊了声:“芳姐,你把你的锹拿过来,让我将锹把子出细点。”
    那天他接我行李时,妈妈问他多大,他说他十八个年头,妈妈说“你比芳子小一岁”所以他就每次都喊我“芳姐”。
    没想到,这憨小子还真细心哩!我这“小资产阶级”的双手手掌,经过一上午的磨擦,已经起了两个水泡!
    下午我向队长和胡克请了假,并给他们看了我起泡的双手,胡克:“别弄破,过两三天自然会消的。”
三月十七日,阴到多云
    昨晚来了股弱冷空气,吹起了北风,今天早晨不像昨天早晨那么重雾蒙蒙的,但天空变得阴沉。
    胡克不知从哪儿学的几句谚语,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端着一大碗他奶奶为他炒的鸡蛋炒饭,边往嘴里扒边往我们的屋子走过来,嘴里猛嚼两下,喉结上下一动,咽到肚子里,说:“春雾当日晴,隔天雨淋淋,你信不信?”他问我。
    我的两位同伴因为不在一个生产队,她们被恩准放假回家,今一大早就开溜了,我正从被窝里刚出头,拿牙刷瓷缸站在门口嗽口,   
   “是的呀?”我含糊不知信还是不信,“反正我也握不了锹把子,管下不下雨?站外边干什么?进来坐着吃吧,我这里还有点‘胡玉美蚕豆酱’,尝尝?!”他也不再那拘谨,伸过筷子捞起一夹往半碗饭里一拌,两三口,碗底朝上,露出从未见过的微笑(我所见的第一次)。
    不过这一笑,还真让我不那么讨厌啦!
    其实,我心里一直也没有真正地讨厌他。当初,那只不过是一个女孩子刚见到农村小伙子时的一种矜持和挑剔罢了。
    “你手上的泡可消了些?让我看看。”他硬要我伸出双手给他看看。
    “你不是说要两三天才消吗?我在家呆了两天了,这会儿还正亮着呢!你看!”
    我将手伸过去但马上又收回!我为自己这样是娇慎还是害羞而乥红了脸,他似乎也有感觉:“那你注意点,不要弄破了!”也红着脸(但看不出,因为脸底子黑)走了。
三月二十日,阴,小雨。
    还真是让他说中了。这几天,春雨绵绵。中午饭后,天刚有点亮堂,我就跑到外边的马路上吸一点新鲜空气,一上午闷在屋子里没别的事干,钻到《苦菜花》里,把那个断了一支胳膊的民兵连长痛骂一通后,又翻了翻《巴黎圣母院》,为卡西莫多保护艾丝米娜达而替卡西莫多流了几滴眼泪。自己也累了!出来站在地头望着青乎乎往上窜的麦子,揉了揉眼睛,又四处张望一下。
    巧了!胡克也正准备到地里去看看,四目相对,一时无语!
   哦倾,他问我:“怎么啦?想家了?”
   “不是,是看书流泪,替古人担忧!”我回答道。
   “看书?什么书?能借给我看看吗?”他显然对书有兴趣。
   “你也喜欢看小说?”
   “嗯!”
   “随我来!”我竟顾不了“男女授受不亲”,拉了他一下衣服,他不好意思地朝四下看看无人,便匆匆随我进屋。
   
他这次不像前几天那样大大方方,显得有些腼腆,不切目的地问我手好了没有,屋子里下雨漏不漏,水缸里有没有水。
  我说:“你是来借书?还是来关心知青生活的?”说得他更不好意思!
见此我便很快找了那本《巴黎圣母院》给他:“这是禁书!不要乱借哦!”
“我知道啦!你放心!在我的周围,只有你和我是同一类的人,其余的,他们没有这方面的细胞,跟他们,话都懒得说!”他开始放松些自己了,话也顺畅些。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放出兴奋的光彩。
那是我这些天以来又一个第一次发现。
我开始发觉,我和他之间正在拆掉一堵城乡差别的墙,而且从和他几次交谈之中,感觉他的口音带有宜城的余味,我试着大胆地问他:“这几天,我的两个同伴都不会回来,你明天可不可以过来聊聊?”
“嗯,下雨天,反正没什么事。”
看样子,他以为在这周围,也只有我这个女知青能和他谈得来了。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也是先人们在总结世间万物演变后得出的哲理。像方芳和胡克们在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想在芸芸众生之中找到知音,也属是屈指可数的。

三月二十二日,阴到多云。
太阳有时躲在大片白云里,有时露出她灿烂的笑脸,给人们以明媚的感觉。地里湿透了,泥土粘脚。村庄里很少有人串门,都畏缩在家躲避着“倒春寒”的冷空气。
他如约吃过中午饭便从他家的后门口“溜”到我这里。
我半真半假的问:“你不怕人家背后说你和女知青‘哥哥姐姐’的?”
“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地人的事!怕什么?”他回答得挺干脆而且正义凛然。
“你妹妹不向你奶奶和你爸妈告状?”我故意激他。因为他和他那被收养的芬子妹妹关系搞得很紧张。
“她感告!我揍扁她!”样子很凶!
“你们家是怎么下放到这里的?”我从旁人那里知道他家原本也是宜城下放的,他爸在公社农机站,听说是个“右派”,妈妈在公社卫生院,奶奶也是宜城户口,唯独只有他是农村户口,当然那小芬子也是在邻村收养的。
他好像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腾地从那张快要断腿的板凳跳起来!但马上又小心地坐下:“可以不谈这个问题吗?”
“好!好!好!”我只好打住,“算我没问好吗?”“书看了吗?”
“还没有完全投入。”
“不喜欢看爱情小说?”
“农村里没事地时候,看看书混时间呗!”他好像是有意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我也不便再激他。毕竟是在农村长大的,没我们这些“街游子”见识多。
我发觉我越来越同情他了。
天快黑的时候,才发现水缸里已经干枯了,水远路滑,我不敢去挑也挑不动,只好拿着脸盆厚着脸皮到他家想求奶奶舀一盆水给我晚上烧饭和洗一洗。
这时只见他不声不响地从过道里拿下扁担钩子挑起水桶,我以为他家也没有水了,便将脸盆藏在背后转过身迅捷扣在胸前,逃也似地回屋。
正愁着晚上怎么过,“吱呀,吱呀”的很有节奏的扁担钩子与水桶梁子磨擦声传到我的屋子,传近我的耳边,接着“哗哗”的往水缸里倒水的声音证实:他!给我送来了甘泉!
“胡克!”赶忙上前,取下还扛在他肩上的扁担,用一个少女从未有过的亲呢,搂着他的脖子,大胆地在他那暖烘烘的腮帮子上烙下一个唇印:“谢谢你!”
他的脸腾的一下红到了耳根,连扁担水桶都顾不得拿了,像做了个梦刚醒,惊慌失措地逃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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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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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0: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啊,慢慢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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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19: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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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昨夜下了一场暴雨,小巷道里的道路湿的一塌糊涂。临街的道路正在拓宽,整个小巷里的人进出都实在不方便。
    一场秋雨一场凉,楼上房间已有两个月都没上去打扫了,这段时间胡克可着实忙坏了。
    早餐后,闲着没事,就上去看看吧。
    他打开二楼的房门,一股被久热熏闷的被褥棉花味和满柜陈旧书刊里纸墨味扑鼻而来,他连忙拉开窗帘,推开铝合金玻璃窗,让久违的阳光照进这长期暗暗的房间。把折叠的被褥铺到阳台上晒一晒;又将书柜玻璃上灰给抹掉; ---里边的书还是那样有秩序地陈列着:政历方面的在最上层;业务方面的在中层;最下面的就是比较多的一些文化类.艺术类的了。
    很长时间没动过,自从有了电脑那玩意儿,胡克就很少光顾这个所谓的“书房”了。
    无意中,他盯在那本简装的.已经变橙黄色的《牛牤》上,触景生情,所有关于这本书以及它的书主人的记忆,又被唤回:
    七六年的十一月份,刚刚进入冬季,他与方芳之间从熟悉到暗中相恋已有近八个月的时间。那是个尽管政治灾害已经结束但余温尚存的年末。
    那年中国连续发生了几件大事:由于周恩来的辞逝,四月天安门广场爆发了一场著名的“四五”运动,他和她也为之激昂,但只是互相传抄《天安门诗抄》,而且还不愿为人所知;七月份,唐山八级大地震,数十万生命一夜间成为碎石瓦砾下的游魂,他和她同样为之震惊、感叹、害怕。
    国家的地震监测台是干什么吃的?
    明天的地震会不会发生在我们这里?
        在外搭防震棚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到头?
        九月,毛泽东撒手人寰,中国高层陷入争权夺利的血战,他和她又在猜测:自己所面对的形势,究竟将政治思想的方向顺应那个方向?
        直到十月份的有一天,他俩在从大队的广播里听到和在通往宜城的乡土公路上看到欢庆的锣鼓声,鞭炮声以及看到“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的横幅,才知道,遮盖在中国大地上空近十年的阴霾终于驱散了。
    尽管如此,公社,大队仍然还在召开着“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再动员大会。
    他们俩人分别作为下乡知青和回乡知青的代表,必需要继续投入这场还正在进行的运动,分别要在十月十六日和十七日的大会上发言。
    初冬的夜,让那些年老体弱的人们早早地钻进了被窝。这两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初出茅庐的知青,正在一盏昏暗的煤烟灯下,认真地讨论着发言稿怎样写。
    到底方芳老道些,这个把月内,她从城里打探到了些小道消息。
    她说“胡克,别太认真了,不就是表一表决心嘛!尽量少举些例子,多写些好听的。”
    “那怎么能行?没有说服力嘛!”他很固执,“书记说了,我这是代表整个西堤大队的!”
    “你啊!怎么这么孬哇!还真的以为能突击入党提干那!也不看看形势!”她怕他还没听懂,就进一步点他:“他们这是在利用你,因为他们抓住了你要求进步的心理,知道吗?”
    “那又怎么样?我不像你们,你们是下乡知青,还能招工还城。我靠什么?我是右派分子的后代,是属于可以改造好的青年,不做点真事组织上能看上你吗?”
    见他不听劝,她便从枕头底下拿出那本《牛牤》:“我想你应该看看这本书!”
    他好像不太注意那本书,随手往夹袄袋里一揣:“你在城里可托人帮你招工返城啦?”他开始对她原来所说的要在农村扎根的决心表示怀疑,便试探地问。
    “又孬讲!有这可能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妈那两下子能耐。”她盯着他:“还有你呀!我要是被招走了,丢下你,我放心呐?”她很动情地给他吃定心丸。
    在那年代,许多农村的姑娘为找一个城市的男人嫁出去,哪怕他是残废,是丑八怪,还是比自己大一大截。只要能过上城市户口的日子,她们都干!而很少见城里的姑娘会为一个乡下的泥腿子愣头青而永远放弃城市生活。
    他不知道是怎么被方芳迷恋还是方芳被自己迷恋,十九岁的情窦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开了近八个多月。
    方芳则像个成熟的姐姐,在每当他被干部们调教后豪情十足的时候,适时地给予他恰到好处的支持或冷静的提醒,尽量让他回到他自己的现实个性之中。
    其实,在中国当时那种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条件中,在这乡村里外围的大气候与固有的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相交的复杂背景下,一个人的个性,尤其是像胡克这样的善于动脑子但不善于张扬的年轻人,会逼的个性更得不到充分的外露。
    比如,他在爸妈面前,必须表现得比亲生的儿子还要亲还要孝,绝不能有梢纵娇惯的冲撞,因为那样会遭到多愁善感的母亲无端的猜忌;比如他不能够顶撞大队书记,就是某次的顶了一句,就被发配到大队养猪场喂猪,(后来还是老右派的父亲卖的面子,让他重回到大队当文书);比如他明明看不惯妹妹每当妈妈回家时假惺惺地撒娇,十六岁的女孩心计倒是很多;比如当他回到文书岗位后,非常讨厌整天地写那些虚假的产量报告和媚气十足的决心书.保证书;但又把不得不充当大队干部的“笔杆子”.“炮灰”
    ……他如此的抑制自己,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熬吧!等到我有机会,定会有伯乐知我识我,到那时……”
    他很受感动地望着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他感到了真诚!他不再深问,抓住她那已经长了老茧的纤手,捏在自己的掌心,他感到了那只手的湿润,他忘记了发言稿还没整理好,另一只也将她的另只手拉过来,两双手暖融融的。
    “芳姐,只有你,知道我的心里事;只有你,我才意识到,无论任何不愿意的事,只要比我大的比我有权的人让我做,我都要去做!这叫做听话嘛!也只有你,在今天乃至以后都是我的精神支柱!”他说得很动情。
    “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也是我在这里安心的唯一依靠啊!如果没有你,我是绝不会想在农村扎根的!”她这话,也许是真心的吧,起码在当时。
    他俩就这样手握着手,在那个被人们视为“大逆不道”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里,却这样规规距距地谈着心里话……
    直到天亮,趁着人们还未开们的时候,他像个小偷似的,揣着那本《牛牤》溜回家。
    他今天看见这本书,怀着一个成熟男人,对年青的时候在表达爱的方式的方法上的做法感到大为后悔!他暗骂当时年青的自己:“痴呆一个!”……
    他们之间的这种纯真的恋情不知不觉已过了近九个月的时间,一九七七年的八月份,全国各地都在组织内部传达中共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久便知道了邓副主席已官复原职,并且要将被屏弃了十七年之久的高中考制度恢复运作,消息传来,他和她都欣喜若狂。
    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若能同时参加中考而被录取,会对他们以后的命运有多么重大的意义,那将是多美好的前景啊!
    他们都在期盼着报考时间的快些到来,九月二十号,胡克从公社的文教干事那儿打听到,中考的报名日期是十月十五号,十一月七,八,九号考试,打这开始,他们约定,各自准备必备的报名材料;报名之前暂停约会;各自找自己的学校老师刺探考纲;报名后共同制定复习计划,抓紧复习。
    在焦急等到后,十五号那天,胡克用他爸那辆老式“永久28”自行车,驮着方芳,骑在通往公社中学的土路上,车后扬起阵阵的飞尘,报了名,编了号,出门时已是下午五点多了。
    方芳突然心血来潮,说要回宜城的家里看看,自行车到了渡口,人家已经收了渡,怎么办?回家十几里路,天已黄昏,肚子又在唱“空城计”。
    幸好公社对面的小餐馆不关门,他俩便进去要了几个菜,并且还破天荒地买来当时据说是比较好的“江西封缸酒”。
    他俩竟第一次舒畅地你一杯我一杯干了起来,引得隔壁桌的两名工作人员模样的人呆呆直朝他们看,俩人稀里糊涂地喝完酒,也搞不清付没付帐,到底谁付?付了多少?
    他摇摇晃晃地骑上那辆吱吱嘎嘎的旧车子,两只胳膊夹着坐在大梁上的几乎要掉下去的她,挣扎着在土路上画着奇怪的圈子,一起一伏地,晕晕乎乎地,不知道是他的家还是她的知青小屋,车子往外边一扔,他掺拽着她,和着沾满灰土的衣服,共同地倒在床上……
    刚十九岁.虽然受村里大人们和大小队干部们的喜欢,没更多的在意他是个老右派的儿子,让他当了文书,但他仍然在外表是忧郁而羞涩的,尤其是这天,带着她满大路上跑,晚上竟然浑然不觉地挤在一张床上,第二天醒来,他觉得无比得羞愧、觉得自己破坏了她得纯洁。
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当时的第二天清早是怎么离开她的……也许是要故意的想淡忘它吧。
    他也不知道,她看上哪一点?她经常从家里带来那些农村人很难享受的“高梁饴”奶糖与他分享;带来在农村里找不到的那些算得上是不开放的外国小说如《复活》。《安娜,卡列尼娜》《巴黎圣母院》《唐,诘柯德》等书给他看;常约出他拉着他的手,要他陪她在月光下,在小树林里散步,听她讲述自己家庭的波杂和她自己的经历,动情时竟情不自禁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
    多少次当她仰起泪水溋溋的脸,几许深情地凝视他的时候;当她向他传递某种应该冲锋的信号的时候;而他却无动于衷,是没察觉?是没感觉?
    否!那时他心里充满矛盾;他没小说里主人翁那样胆大;没有他们那种勇气;甚至没有他们那么成熟。
    他纯属愣头青一个!在那个文化枯萎.媒体闭塞.谈情色变.视性如疫的年代.,他们手牵手.肩并肩已是一种超越的行为了……
    如果说,七六年她下放到七七年的八月份这段时间,他们之间仅存在这种含糊不清,说不上所以然的“暗恋”,那么,数天后的那个晚上所发生的,便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飞跃;这是他由一个单纯的青年成为一个男人的第一个转折点……
    月上柳梢,他应约照例轻手轻脚地借着月光下的树影,走到那亮着灯的窗前,轻轻叩了叩。
    “门没栓,你大大方方地进来就是。”她倒大方,因为她知道,这里除了他,别的男人是不敢在这时到她这里的。
    她很会防范乡下的那几个尽想占女孩便宜的“骚男人”。
    他如是昂然地走进她的房间。
    桌子上一打十小包的“墨子酥”散发出诱人唾涎的香味。
    她拿起一块剥开油纸,右手纤细的拇食指夹起,左手拉着他往床沿一坐:“张嘴!”他顺应着,一下子半块,洒得芝麻粉满油纸,  
    “苯!吃都不会!我教你啊:要用手托着油纸,将酥放在纸上用嘴带舔带吃,这是一种‘吃‘的味儿!知道吗?”
    “有你教不就会啦?我有这么苯吗?”
    “你这样子呀,让我以后怎么带你去城里见人!看我是怎么吃法。”她张开那张红润动人地双唇,伸出细嫩的粉红舌头,在窝托着的右掌心上的油纸上,慢慢地小心地勾起半小块,舌尖往上一卷,---嘴唇竟不沾半粒芝麻粉!
    他看呆了,她顽皮地看着他,意思说:“怎么样?”亮着那双二泉映月般的眼睛。
    这时,他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加快,他被她的双唇舌头的巧妙配合和那眼睛里射出的光芒刺激得浑身发热!他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一缕幽香,这股香气平时和她接触竟没有体会到:如兰似麝,熏得他头晕目眩,心猿意马!
    他感到自己控制不住!他张开双臂,用有力的双手将她扳过来,直视着她。她则双目微闭,用她的双手从他的胸前伸到后背将他搂住,很自然地,四片肉红肉红的肉片像胶一样的粘到了一起……
    他们疯狂地吸,狠狠的地吸,仿佛要将对方的舌狠命地吞下自己的胃里,不停地抚摸着对方的身体,把对方当成美丽的塑雕。
就在他们之间快要去“伊甸园”偷吃禁果的时刻,她控制住了自己生理的欲望:“胡克,不要这样!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们不能破禁!”
    毕竟方芳年长一岁,比他要成熟,她像个姐姐似的抚摸着他:“我们已经这样了,迟早,我都会将我的纯洁送给你的!现在我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迎考才是我们目前最大的任务啊!”
    他也毕竟受过正统的家庭和学校教育,而且现在也是个要求上进的青年,认识到大男人不应被儿女似情长所束缚,他很快就控制住了冲动。
    这一晚,她俩就这样相拥,她在他的怀里,又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他搂着她,好像是卡西莫多拥抱着艾丝米娜达……
    多年过去了,这种感觉一直在心里,时时挥之不去.尽管他与他那被迫或者说为了攀附而履行法律婚姻的小芬有过那么几次冲动;尽管与他现在的妻子同床共枕;但在那种事情上,他从未体验过这种前奏的感觉。
    也正因为此,他对方芳的爱和恨,互相交织,分不清界限,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爱中恨,恨中爱,”“爱,爱不成;恨,恨不掉!”这种感觉,刻在心里;印在脑海。今生今世恐怕也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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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个小时才看到十三章,

正在继续,也在期待
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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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1: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锦儿能有如此耐力!还望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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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看得眼睛受不了啦
[fly]菩提本无树 明净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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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1: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有呢,看这种小说,得要有耐心哦,只有大家的耐心,我写起来才会又味道。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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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错爱

                        第二十四章
    有人说,在网络上,男女之间如果能用键盘敲打出二十多万柔情绵绵的词字,那么,他们才算真正的“网恋”。而现实生活中,两个相恋的情人,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亲密接触,那就等于沸腾了的水,在没有保温的情况下,正逐渐地冷却,甚至会降到最低温度。
    自从上次和赛文娟天竺山匆匆的温情一别,算起来,也有将近一个月了,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多言的人,在陌生人面前,他也很少说话,甚至有些木讷。但这并不是他不善言辞,也不是他本身就沉默寡言,他觉得在陌生人面前言语太多或者太幽默,会给人留下贫嘴油舌的印象,尤其在陌生女士面前。
    有人说他很深沉,把自己藏得很深,也有人说他假清高,就算当时在环卫单位,他亦是很少说话,因而,也就没有很多的“狐朋狗友”,他的社交圈子实在小得可怜。
    其实并非要保持板板正正的形象,但胡克认为,多嘴多言非爷们儿所为。
    可是在赛文娟面前,他却不知道是怎么了,话也多了,也开始玩笑了,也开始调侃了。有时候贫得连他自己都有些生厌,也许是距离近了吧,距离近了就有些无所顾忌,这大概就是属于那种“缠绵”吧。
    正在想着,用什么方法记录和保存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用笔记形式?还是以写小说的方式?
    手机上的信息提示响了,那打开一看:“亲爱的,想我没有?你家领导还经常查哨吗?”
    “哪能呢?我正在写回忆录呢,要不要看看?”他回复道。
    “那我还得真需要看看呢,看看你究竟写我什么了。”
    “你就那么肯定是在写你?”他俏皮地回复。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呀,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主!”
    “说说,我还有什么目的?”
    “等见了面才告诉你,这是秘密,哈哈!”
    “你莫非又要外出旅游?到哪?什么时间?”他连思考都没来得及,一连三个问号。
    “还在酝酿中,到地方,到时间再告诉你。”
    她给他来了个老鼠戏猫的游戏。
    老婆正在里边呼呼地打着呼噜,他又一次思忖着怎样编织一个理由,去筹备外出约会赛文娟。
    其实,如果此次若再次与文娟相会,并非为了挽救他那次的失败,那不叫失败,对!干吗非要承认自己的失败?他知道文娟能理解他当时为什么会失败的,她肯定希望他能够再次给她带来一种全新的感觉。否则,她为什么连一句怨言都没有?要知道,女人也需要“性福”的,而且,某些女人需要的远远要比男人强!
    胡克毕竟是胡克,他那硕大的脑袋里,要的不完全是那种苟且的露水般的“婚外恋情”。他要稳定家里的红旗永远不倒,同时也希望外面的彩旗高高飘扬,但他绝非是那种占花粘草之辈。他也不希望将自己的享受建立在破坏别人家庭幸福之上。
    这是原则,尽管这个原则不伦不类,有碍于道德底线,但他胡克还是必须要牢牢地把握,不可懈怠。
    所以,他正在慢慢地淡化与春红之间的联系,以至于春红数次来宜,以短信方式告诉他,他都屡次找借口回避。他怕春红越陷越深,深得不能自拔。
    记得那次他问文娟的家庭,她曾流露出一丝忧伤,当时再也没有详细追问。他这次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夫妻感情和家庭方面,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她要借旅游来排解?有为何与他产生了如此的缠绵?
    他发誓,要为文娟写一篇文章,正如同为春红写《天边那片彩云》一样。
    网络上的春红尚且愿意提供素材,更何况她赛文娟?
    既然有了意向,就得立马行动。
   他的创作灵感,一下子被激发出来,顾不得妻子醒来的唠叨:“发神经啊!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睡不着,有点事情。”他披了外套,走进书房,打开电脑。
    春红:还没睡?
    余韵:呵呵,睡不着啊。
    春红:?
    余韵:有点事情,赶稿子。
    春红:又有新作?叫什么名字?可以透露点吗?
    余韵:《错爱》
    春红:又有谁错了?
    余韵:给你点首歌吧。
    春红:什么歌?
    余韵:“男人哭吧不是罪”,刘德华唱的。
    春红:为何让我听这个?那女人哭呢?
    余韵:好像林黛玉总是喜欢苦。
    春红:有错?有罪?我昨天就哭了。
    余韵:有谁听见了?
    春红:你是不会听到的。
    余韵:我当然不会听到,但有人会听到。
    春红:我没想让人听,就想让自己压抑的心,发泄一点。
    余韵:你这个人,不好说,没办法说
    春红:比喻??不可理喻,是这个意思吗?
    余韵:哪里话?
    春红:不值一提?
    余韵:请不要再和我抬这个“杠”了好吗?
    春红:你的评价,总有来由吧
    余韵:林彪曾经说过:“从灵魂深处爆发革命”
    春红:太深,不懂。你是说,我得从灵魂深处改变自己?那就有点难了
    余韵:难在哪里?
    春红:要改变灵魂!还不难?!
    余韵:是的,是有些难。
    春红: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谈何容易
    余韵:需要从新做人?非也!是改变生活方式
    春红:我的生活方式有问题?
    余韵:一个人,如果生活方式没问题,会痛苦?会苦?
    春红: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当知人生还有许多无奈!
    余韵:那就要正视啊,没有逃避的可能
    春红:我没逃避啊。
    余韵:可是你心里却牢骚满腹!
    春红:没有,但我会难过  这有错吗?
    余韵:没有错啊,我说你有“错”了?
    春红:我最近有很多烦心的事,弟弟、女儿、儿子
    余韵: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他知道春红又要“长篇大论”了,得赶快找个借口下线。
    余韵:我在修改稿子,已经有部分发到新浪,我的博客,需要慎重地修改。
    嗨!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碰上春红?一点创作灵感又被她几乎以泪洗面的情绪破坏掉了。这女人那,可就是个“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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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1: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先生的小说让人看了就不知道是如何是好!
心 搁浅在初冬的山崖 前程 没有光亮 与孤单打了个照面 却成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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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1: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3楼胡学文于2008-11-16 21:45发表的  :
安先生的小说让人看了就不知道是如何是好!

斑竹有何指教?请明示之,以便改正!热切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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