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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1-9-17 16: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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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成立龙湖国际城业主大会的初衷,是让业主有一个参与管理小区事务的公共平台,化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矛盾,监督和改善物业服务质量,让业主安居。但现在方向跑偏了,被某些单位和个人利用了,损害了多数业主的利益。
1、物业管理应做到有法可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怎么选举的?已公示选举的办法选出的结果为什么作废,非要定制选举办法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能解释吗?
2、现在又不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公开会议有必要偷偷摸摸吗?请说明一下业主大会召开前有发布会议通知和公告吗?难道是模仿小岗村19位农民签生死协议,搞责任田承包吗?
3、解聘物业和续聘物业需要过半数业主同意,龙湖国际城小区已交房业主1500多户,请问2021年5月29日49人参加的业主会议,算是业主大会吗,49人能代表全体业主吗?
4、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来自业主大会的授权,邀请招标物业有业主大会授权吗?招标前有公示物业服务方案和收费标准吗?有经过业主同意吗?
9月14日新物业欲强行进场,而9月15日才公示中标结果和收费标准,还提高了收费标准,难道物业费以后由业主委员会交吗?不需要业主知道吗?
5、违规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搞物业假招标欺骗业主,新物业进来又能活得下去吗?末了,还不是坑了物业公司又害了业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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