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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先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先生:
您好!
我是一位来自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中学的学生。最近我们这个地方的教育部门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一次查处,处理了部分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但是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表示反对,他们的意见是“存在即合理”、“乡村教师本来就没有人愿意去当了,这么一搞更没有人愿意投身于教育事业了”、“教师补课天经地义”......虽然我本人不补课,也反对补课,但是我觉得教育部对有偿补课进行一律封杀的做法是有些不人道的、不合理的。你我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除了国家静止的经济活动外,其余的都交由市场调节。“补课”这一行为应该是不违法的吧,所以从经济学理论上来说,可以交给市场调节。况且,国家允许高考落榜的考生进行复读,这可不可以理解成为“有偿补课”行为呢?因此在我看来,封杀补课是不正确的。因此,我对教育部提出一些关于“有偿补课”政策的建议:
第一,放开部分对补课的限制。对于农村地区的所有学段以及城市地区的小学阶段,补课仍然进行全面封杀。考虑到农村地区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比较差,甚至有“因教返贫”的现象出现,补课行为必须全面封杀。小学阶段没有必要进行补课,补课行为完全是对学生兴趣的剥夺。试想,我们国家是需要一个又一个的书呆子呢,还是人才呢?答案很清楚。如果从小学阶段就强迫孩子就行无休止的学习,不让孩子就行兴趣的培养的话,培养出来的,必然是书呆子。那么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未来何在?所以,小学阶段的补课,必须予以全面封杀!不过考虑到初中高中是应试教育阶段,没办法,市场对于补课有着强烈的需求,封杀补课是不行的啊!所以我建议,放开城市地区对补课行为的限制!但是,绝对不能容许教师收红包,甚至是收农村地区孩子的红包的行为的出现!这类行为必须全面封杀!
第二,所有学段的普通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任何行为占用学生的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进行任何集体补课、集体自习的行为。学生的学习压力本来就大,就一点点的假期想用来休息、查漏补缺,却被学校所占用,这可以说是不人道的吧!我看这几天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上净是反映大热天学校强制学生补课的留言,请问这种补课要不要查处?当然要!而且要严厉打击!想想看,这些天正好是高温天气,39℃的高温不知道有几个老师受得了?更何况学生呢?况且教师办公室还有空调,学生的教室里根本没有空调!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分管领导必须要予以撤职处分!在学生的身心健康前,学习成绩不值一提,难道不是吗?
第三,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地方必须要通过消防安全检查,最好要安装空调以抵御高温。补课归补课,但是必须要先保证学生的安全!连学生的安全都不要了,成绩还有什么用?
第四,教师补课的收入必须要就行备案,一个学生的补课费用不能超过一定数额;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要高于一般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收要投入教育事业。国家的教育经费有限,正好可以补充国家教育经费!不是吗?
总之,对“有偿补课”一律封杀是不对的,完全放开也是不对的。教育部需要做的,只是在这两者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得学生高兴,家长高兴,教师高兴,社会高兴!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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