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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2: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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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所知道的事实真相公告如下:
一、事情发生经过:2014年7月24日下午,死者为住户朱某某(帖主的姐姐、县内一医疗单位职工,其老公张某某系县内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卫生间贴大理石,因该住户电线祼露,不慎触电身亡(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触电身亡)。事发时,该住户朱某某和死者父亲在现场。不知什么原因,是步行至县医院叫来救护车,不治身亡。注:死者系白云街人,今年30岁,有一6岁小孩。
二、处理情况:事情发生后,枞阳镇、枞阳派出所、项铺镇高度重视,立即就善后事宜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户主(房产证上名字)坚称虽然是他夫妻买的房子,但房子是买给其姨妹和姨夫居住的(即帖主),与其无关,所有事情都由其姨妹姨夫承担,始终不出面协商处理。在其姨妹(帖主)姨夫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头七”过后,死者亲属开始找县政府、县卫生局、户主夫妻二人的单位,但其夫妻二人从出事后就请假不在单位上班,找不到人。死者家属无奈之下到其新房。直至县政法委、县卫生局组织协调,但户主仍旧不露面,致使协商工作无法进行。
三、事情已经发生了十几天,一个刚刚而立之年的年轻生命瞬间烟飞魂散,那冰冷的尸体仍旧躺在冰冷的殡仪馆……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户主夫妇,不敢直面这个惨淡的现实,只是一味的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无视死者亲属的悲恸。试问,贴主,你良心何在?户主,你道德何存?是,不错,可以走法律途径,可是,法院判决要三个月至六个月,你还有上诉的权利,其时间拖得更长。难道就让死者这样冰冷的躺在殡仪馆内,半年,一年,二年……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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