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丽 发表于 2015-12-24 12:55:26

为民除害的官员在哪里,你们要逼受害亲属到政府拉横幅吗?


太气愤了

奇怪 发表于 2015-12-24 13:02:57

强烈要求公安部门严惩凶手,还百姓公道、社稷平安,同时公告天下,

苏州人 发表于 2015-12-24 13:20:00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农梦庄园 发表于 2015-12-24 14:02:11

根据医院传来的消息,伤者已经脑死亡,这钢筋是多粗的,用的是多大的劲啊!可伶还在上学的孩子和家里八十多岁的老母了!

丽水 发表于 2015-12-24 15:06:08

简直是无法无天了,要严惩!!!!!!!!

枞阳czdys 发表于 2015-12-24 15:28:54

这小酒喝的,快活吧!

农梦庄园 发表于 2015-12-24 16:34:19

感谢各位乡亲们的支持!愿行凶者早点被绳之以法!

给点阳光 发表于 2015-12-24 17:14:14

回 农梦庄园 的帖子

农梦庄园:回复33楼
看图中伤者的照片,您的心就那么一点不为所动吗?打人者那么多,到今天没有一个行凶者家属来看望,没有一个行凶者家属拿钱来救治伤者,伤者前年刚把土房子拆了,建了新房,现在为了就这个家的顶梁柱,四处借债,如果民房能够卖,我们现在就愿意拿出来卖钱,图片中的伤者 .. (2015-12-24 10:16) images/back.gif

对呀,我也是说打人者要补偿的呀,最起码先垫付医药费呀,我至始至终都说的打人就得负责赔偿,谁先动手谁倒霉。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了。我是回复昵称叫老虎的网友的跟帖,这个网友说这一篇帖子是捏造的事,并且在我帖子下面发的跟帖是另外的一篇帖子内容和文中的作者写的内容大致相同。不信你看看,在20楼,我是19楼。

给点阳光 发表于 2015-12-24 17:59:12

回 平桥 的帖子

平桥:回复33楼为什么在枞阳二三事发布
我们枞阳人都知道枞阳境内有个鲟鱼镇是属于桐城的,因为事发地在该镇,所以改案件法律上应该归桐城负责,因为听说伤者和行凶指使者都是枞阳人,估计在这里找家乡人帮忙主持公道! (2015-12-24 09:34) images/back.gif

嗯,赞同你的说法。这起交通事故严重到受害者一生的问题,甚至严重到威胁一家人今后的生活问题。关键还是处理的结果如何,如果说发这篇帖子起到作用那是再好不过了,怕就怕起到的作用不大。涉及到多个部门要走的程序太多,伤者在医院等着用钱。要是等的话是等不起的。这起交通事故肯定是要上法庭的,那时间就更长了。我在19楼跟帖就说要枞阳县有关部门出面解决,不然的话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的对伤者进行医治的,现在的医院没钱是马上停药的。

自由的雪花 发表于 2015-12-24 18:36:03

严惩凶手!

仕出网 发表于 2015-12-24 21:11:48

请政府有关部门严查,否则纪委就要干预了

仕出网 发表于 2015-12-24 21:11:59

顶起来

仕出网 发表于 2015-12-24 21:12:15

检察院快插手

吴乔风 发表于 2015-12-24 21:59:39

Re:枞阳家门口(桐城鲟鱼)发生的一起故意伤人事件

吁吁桐城公安局把这些人面兽心人枪毙,免得出来在害人。

吴超 发表于 2015-12-24 22:14:48

当事人是朋友的亲戚,特此来声援一下。我们虽然生活在外地,但对家乡不平之事还是非常关心的。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无论在那个时代都不为过!持续关注,坐等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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