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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参加了新四军,这可苦了同门宗亲。国民政府当时的执政机构得知这一情况后,就派保长【当时国民政府地方设县、乡、保、(相当于现在行政村。)甲、﹝相当于现在村民小组﹞】调查,我们甲归竹东保管辖。
听三叔在日回忆,那是大概时为七、八月间,保长领着保丁〔保里办事的〕一行人来到我家,甲长也在,先是清查人口,后问家父去了哪里?祖母说:家父七岁那年帮人放牛,掉到水里淹死了。保长就问甲长情况是否属实,甲长说:是的。就这样保长就将情况一一汇报乡里。
常人说的好;不怕外盗,就怕家贼。本应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哪知没过几天,乡里带着兵丁又来了我们家,原来是本甲一保丁去乡里汇报了家父当了新四军的实情,甲长当然根本不知有人汇报了实情,乡里乡亲的还是帮我们家园场。那知乡长己掌握了实情,责问甲长;你能确定他家老二放牛死了吗?甲长应道:确定。这时,乡长和乡丁﹝乡里办事的﹞发怒了:“你有几个脑袋,包庛共匪,死罪,把他们带走!”就这样甲长、我大佰就被带到乡公所(当时设在吴桥)。临走还交待我祖母去找家父,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就把我大伯和甲长枪毙。
大伯抓走了还好是自家人,甲长抓走了是帮我们家办事受牵连的,这可咋办?甲长家人三天二头地到我们家哭闹,祖母也只好一边忍受担心大儿子的痛苦,一边又要好言安慰甲长家人,并说一定找人给其保出来。但穷人家没门路找谁去呢?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村庄背后半里地有位国民政府大官,都是本乡本土的。时任桐城、庐江、无为三县巡抚专员,有天他回老家度假,老祖母得知后就抓了二只老母鸡去了其府,对方听了来意后很乐意帮忙,当即大笔一挥就将信给了我祖母,祖母拿了信后立即去了吴桥,吴桥管事的见信后,大惊一下,立即放人,并说:想不到你一个老太婆还能找到如此大官。这件事也就这样了结了。
人是保出来了,但乡公所交待我大伯必须在七天之内立马交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祖母同家人商量怎么交人呢?人明明参加新四军了。交吧,老二是死路一条,不交,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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