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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2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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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教基[2012]210号
关于调整中考政策性加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4月27日《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2〕20号)和5月15日省教育厅基教处《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保留以下4项加分政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4、侨眷报考高中,其考试总分增加5分投档。
县教育局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报经5月21日县招委会研究决定,我县2012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中考加分政策要求,取消中考计划生育加分政策,原基教科于4月9日《关于计划生育加分证明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行终止。请各校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确保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
抄:县招委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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