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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给我的工作添乱,快点来法院监察室把钱领回去!” 2月7日,王某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周和义的电话,心中惴惴不安,想不到一直温和的周法官为什么在案子快执结时会发火。
王某于2007年在枞阳县横埠工业园承包建设厂房等工程。发包方欠其工程款127661元拖欠不付。王某经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发包方未主动还款,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周和义多次到被执行人单位释法明理,反复做工作,终于使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三次分批给付,此时已是第二批执行款按时给付。王某对周法官的辛苦工作看在眼里,几次请客吃饭被拒绝后,想到周法官每天电话不停歇劝说被执行人,暗自主张给周法官的手机充了200元话费。
当周法官看到自己手机的移动话费充值提醒正莫名其妙时,又接到王某的短信:“感谢您对我的第二批执行款按时执行到位。感谢您为执行我的案子花费心血,还为我花了不少的手机费,今天只给您充了200元手机费,略表我的一片感激之情”。周法官当即电话给王某并批评教育。
2月7日,王某来到法院监察室领回周法官上缴的200元钱,不禁为自己的“自作多情”深深懊悔,对法官更加折服。(江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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