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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教育局文件
教法[2008]86号
转发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中小学
安全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属各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中小学安全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内电[200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中小学安全应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及校舍安全。
特此通知
安 庆 市 教 育 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抄报:省教育厅
抄送:市安卫会
内 部 明 电
签批
盖章
等级 特急 发电单
位编号 教内电
[2008]20号 皖机发G678号收612号
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中小学安全
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
进入4月份以来,我省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周内我省南部将维持一段阴雨天气,其中4月8日受强冷风天气的影响,全省有明显雷阵雨天气,淮北、大别山区和江南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雷雨地区雷雨时有短时阵风7—8级。为认真做好强对流天气情况下中小学安全的应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对天气下中小学的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对流天气条件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明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共同做好教育部门的安全工作,以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强对流天气下防雷安全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灵活、丰富的防雷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于雷患的认识。要大力宣传防雷减灾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科学防病雷、主动防雷的安全意识,增强宣传的效果。要针对当前雷电灾害特性,结合典型案例,讲清雷击发生的机理,消除迷信恐惧心理,增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务求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三、因地制宜,做好不同地区强对流天气下中小学的安全工作
各地结合地域特点和学校实际,对可能存在于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要落实校内自行车棚、临时搭建物以及其他易受大风影响的户外设施的防风措施,山区要做好短时集中强降雨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近期,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短时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
安徽省教育厅
二○○八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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