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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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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益平民于2011-08-27 10:20发表的 :
干部道德的缺失,愚弄人民,强权恶势成为主流!----------没有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官场风气,在好的政策法规也只是一纸空文!!
枞阳尤为过之而无不及。县长信箱里反馈的问题可笑得很举个例子吧:县长您好;枞阳镇长安村梅庄组村民私自占用耕地建房。不少村民未经土地局许可私自建房
回复:
关于对县长信箱(编号271)的答复函
5月10日镇国土分局、建设所到长安村和村分片干部就县长信箱(编号271号)反映“枞阳镇长安村梅庄组村民私自占地建房”一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梅庄组村民殷海中、殷芳进、殷芳如,新丰组李友和等户分别占用村民组土地建房,均无任何批准手续。现正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7日
发件人: | 长安村民 | 发送时间: | 2011-6-17 1:38:54 | 主题: | 请问该违建镇政府是如何查处的? | 留言内容: | 关于对县长信箱(编号271)反映违建的问题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的调查回复
5月10日镇国土分局、建设所到长安村和村分片干部就县长信箱(编号271号)反映“枞阳镇长安村梅庄组村民私自占地建房”一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梅庄组村民殷海中、殷芳进、殷芳如,新丰组李友和等户分别占用村民组土地建房,均无任何批准手续。现正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请问现今政府对该问题地查处结果是怎样的?
| 回复部门: | 枞阳镇 | 回复时间: | 2011-7-28 10:26:14 | 回复内容: | 关于对县长信箱(编号523)的回复
国土部门已介入调查,按规定按要求进行处理。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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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解的是:四月份就已发现且由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行为违法。几个月过去多次追问处理结果得到的答复还是“按要求进行处理”。
问责问县长的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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