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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家乡法制建设路在何方 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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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4: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8月25日晚,笔者与两位友人前往枞阳县川妹火锅店就餐,其间吃到一只苍蝇,笔者找到服务员与其理论,服务员表示这只苍蝇肯定是在吃的过程中掉入火锅中,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并表示不能对此事负责,在协商了一段时间之后找来了川妹火锅老板的儿子,他表示笔者这锅菜金需要付150元(原价198元),笔者与友人商量之后觉得100元是底线,老板的儿子并不同意,并就让笔者与友人在店内,笔者这样纠缠了40分钟之后,实在是没有耐心,拍案而起,与其争论,老板与其儿子一人掐住笔者的脖子,一人掐住笔者一友人脖子,往店门外推,老板放出狠话:“今天菜金不付全额你们都别想走”,老板儿子更是表示“我就是流氓,不怕你”,之后与笔者及其友人在火锅店门外又一番争执,笔者一方势单力薄,于是笔者报警,警察在十分钟之后赶到,做了记录之后,老板三改其词,首先老板拒不承认他掐着笔者的脖子把笔者推出门外,其次老板说他很怀疑是笔者故意把苍蝇放入火锅中,最后老板还编造说笔者与友人称肚子不舒服。在警察的调解与双方协商下笔者付了100元的菜金。
  笔者是名“准新闻人”,现在满怀愤怒的心情,尽量客观公正的给各位呈现这一事件的起始,是想告诉各位,在法制社会日趋完善的今天,在我们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甚至人生安全受到侵犯的时候,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试问各位看官,如果您遇见类似情况会作何处理?再来看看川妹火锅店老板及其儿子是如何对待笔者的,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知为何能在枞阳上演。
  笔者很愤怒,出离的愤怒,其间有一个小插曲,当笔者想让店内就餐的人帮笔者作证老板掐了笔者脖子时,店内就餐的人纷纷推诿(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推诿,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最后有位好心人提醒笔者:“这家店的老板黑白道都有人,这事你最好就这样算了,不然以后你肯定吃亏。”听到这句话时,笔者笑了,或许是笔者太天真,笔者相信就算是老板真如所说“黑白道都有人”,公理总是能找到伸张的地方,这个社会最终还是要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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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4: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家火锅店服务的确不怎么样,以前也在那边受过气。这种人,我惹不起,但躲得起,好几年没去过了,没想到现在更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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