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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讨论审议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方世江出席并主持会议。
方世江指出,近年来县纪委针对以往我县农村信访、维稳工作较为严峻的状况,坚持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减少“信访源”、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乡镇“八项任务”和村级“四项实事”为重点,以“村财乡管”为突破口,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具有枞阳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八加四”模式,成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的亮点工程,我县加强乡镇纪委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方世江强调,自2007年以来,县纪委结合我县乡镇纪委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加强乡镇纪委工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从理顺乡镇纪委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规范乡镇纪委工作三个方面,对原《意见》进行进一步修订、充实和完善,使之成为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指导性文件。
据悉,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对乡镇纪委职责和工作重点、落实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充实完善,并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直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吴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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