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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村、支两委换届临近,许多人都十分关心。就如何搞好换届工作本人提岀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各位选民对本村的选举办法、选举日等重要事项要有明确了解,作好准备,积极参与,按照村干部任职的资格条件,正确行使选举权利。村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心集体,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时间、精力。村民代表以按5-15户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按照分配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投票推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干部的任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个性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能团结协作,模范执行个性规章制度。(2)能力强。能正确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创新精神,懂经济,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富裕和发展农村经济。(3)肯奉献。能把主要时间精力投入村内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4)作风实。工作求真务实,处事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实事,遵纪守法,清正廉洁。(5)威信高。对群众有感情,能深入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6)对符合以上条件参加竟选的村民必须先自荐登记并写下承诺书递交村选举委员会,报经镇选举指导小组审核确定候选人。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如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对于干扰、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自由行使正当民主权利的行为,将由纪检、政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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