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基〔2011〕140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县今年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的招生办法,省示范高中拿出70%的计划生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及办学水平等因素进行统一分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向指标总数
今年定向指标招生学校为:浮山中学、枞阳中学和会宫中学,定向指标总数为1666名(其中浮山中学588名、枞阳中学588名、会宫中学490名)。
二、定向指标招生对象
定向指标招生对象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录取办法
1、定向生录取统一纳入省示范高中计划生第一批次录取。先录取浮山中学、枞阳中学、会宫中学30%的计划生,然后录取70%的定向生,定向生录取的操作办法是:按分配到各初中的定向指标数,依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择优录取。如果个别初中因生源不符合录取条件而未完成分配指标,剩余指标数将面向全体考生补录完成。
2、定向分配指标录取的分数线不低于省示范高中计划生实际录取分数线(即浮中、枞中、会中计划生实际录取分数线)50分。享受定向分配指标的初中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则该校定向指标予以吊销。
四、加强领导和监督
为保证定向指标分配这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必须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附件:2011年枞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指标分配表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2011年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工作的通知.doc
2011年枞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指标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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