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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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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枞教基〔2011〕139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加快学校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去年普高招生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我县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县普高招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发挥其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中的正确导向作用。有利于逐步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拓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建立和完善考试与评价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等原则,实现公平招生、平安招生、阳光招生。
    二、考试工作
    今年我县中考科目、分值和时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1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由学生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6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批准。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今年体育考试分值为3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考试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校组织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24日上午)进行(另行发文通知)。
    各初中负责考查的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要求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进行信息技术学科的上机操作考查。各校要将有关学科考查的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三)、命题原则
    2011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1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三、成绩呈现方式
    今年考生中考各学科书面统一考试成绩均以等级附原始分数的办法呈现,按合理的比例将每个考生的各科成绩用计算机划分为A、B、C、D、E五个等第。学科成绩等第的确定:根据学生的单科考试成绩,分别按参加考试总人数的20%、40%、75%和90%,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A、B、C、D等第分数线,其余为E等第。
    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填报志愿
    阅卷结束后,我局将及时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高招生计划(含计划生和择校生)和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省示范、市示范、一般普高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和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民办普高可下浮20分),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普高招生仍然采用手工填报志愿表格(见附件5)的方式,实行“知分填志愿”,即在公布考生成绩、各类学校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民办普高可下浮20分)和应届生成绩分档表后,考生一次性填报计划生(含定向生)和择校生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应、历届不限。志愿表由考生本人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经考生家长签字或盖章,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有效,填写造成的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表填写时不得涂擦,凡涂擦的志愿表一律无效。各校要加大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力度,注意指导考生填报普高志愿,引导学生合理分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办代替。志愿表一旦上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在普高录取时,不准考生放弃计划生的录取志愿。
    (二)、建档工作
    凡参加普高录取的考生,均须建立录取档案。考生的档案材料由各校负责收齐,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基教科提供,并当面点清。因未建档、档案材料不齐、学籍档案内容涂改等影响考生录取的,由提供档案的学校负责。
考生档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初中学籍档案册及初中录取资格审查表;
    2、准考证;
    3、按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志愿表(贴在档案袋指定处);
    5、考生中考原始成绩通知单(贴在档案袋指定处);
    6、枞阳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7、毕(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普高录取
    1、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各科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满为止。省、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所录取的新生都必须分别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等第要求。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3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
对于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位次按文化课加体育和理科实验总分、文化课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理科实验)顺序,优者排前,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批次
    今年普高招生分省示范、市示范和一般普高三个批次,按先计划生(省示范高中含定向生)后择校生的顺序进行录取,即“段段清”方法。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浮山中学、枞阳中学、会宫中学);
    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为: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先面向全体考生录取各校计划生计划的30%,再分初中学校按定向指标数录取各校定向生(如有缺额,则面向全体考生补录完成),最后再录取各校择校生。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枞阳三中、横埠中学、钱桥中学、周潭中学、白云中学);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其林中学、汤沟中学、振阳公学、实验中学,其中民办学校不含择校生)。
    每批次严格依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先录取计划内后录取择校生。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校最低录取线、计划完成和考生录取情况。
    3、补录
    三个批次录取后,县教育局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缺额情况,未予录取的达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志愿表根据缺额情况重新设计)补录,补录仅限市级示范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比照上述进行。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4、定向生录取
    坚持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分解的指标达到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总数的70%,县教育局依据各初中报考人数及办学水平等因素予以分解,纳入计划内招生,依据中考成绩、考生志愿等因素,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校择优予以定向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五、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校应按《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枞教基〔2011〕127号)文件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有意降低标准、提高评价等级,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对于弄虚作假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普高招生宣传,规范普高招生秩序
    今年普高招生工作改革的力度较大,其中一些新的内容、方法要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县教育局继续统一编印《2011年枞阳县高中阶段招生指南》,免费发放给每位考生。各普高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设立咨询电话,紧扣普高招生文件,加强招生宣传。任何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发布未经审核的招生宣传材料、信息和言论,更不得另行发布与招生政策和办学实际不相符或相违背的招生信息。
    普高招生计划分计划生(省示范高中含定向生)和择校生两类,现下达各校(见附件4),各校务必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原则上每班在56人以内,决不允许自行录取无学籍、无档案学生。
    各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实施“阳光”操作,把普高招生工作始终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对在招生过程中有意违规违纪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我局将依据枞教监〔2008〕49号文件严肃查处。
    普通高中择校生必须严格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比例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30%。本县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省、市示范高中从2011年9月1日起一律不准借读。已被各类学校录取的计划生,不得参加择校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一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攸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关系到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关系到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健康协调的发展。普高招生制度的改革,是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校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县今年的普高招生任务。
    附件1:政策性照顾加分规定
    附件2: 2011年枞阳县普高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
    附件3:2011年枞阳县普高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册
    附件4:2011年枞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5、2011年枞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 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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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平招生、平安招生、阳光招生。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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