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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
师训字[2011] 08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安庆市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手册》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手册》。这对记录和呈现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过程、实施校本研修、促进教师素质的不断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做好2010——2011年度《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手册》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主管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手册》对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强化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具有的积极作用。
2、各校、各审核认定部门务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签署相关证明和意见,提交验收的《手册》,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市师训中心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印。
3、各地、各校必须按规定交清继续教育的相关规费,否则,一律不予验印。
4、以县(市)区(含中心)为单位集中验印,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验印。验印工作于7月底完成。
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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