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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枞人社〔2011〕15号)精神,现就我县2010年度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皖人社秘〔2010〕52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所需表格附件1-3请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其中中学、中心学校和特教学校校级班子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组织考核(此类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4月1日前交人事科)。
2、中小学教职工按所从事的岗位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应分类统计,分开计算。各校各类型工作人员的优秀比例均不超过参加该类型年度考核人数的15%。对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获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度放宽,但控制在20%以内。
3、报批程序及报批材料
各校将填好的考核表格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核准。报批材料为:
①《 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见附件1,一式三份)
②《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③《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4、各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批时间安排见附表4)完成年度考核报批工作,逾期未办,责任自负。
枞阳县教育局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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