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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官,我看到黄某发的抖音,他回家了,就在钱桥老家。你们快过来抓他啊!”昨日早上一上班,申请执行人就电话举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线索,请求枞阳法院“执行110”出警。十分钟后,枞阳法院”执行110”出警钱桥,驱车40公里到达现场,发现被执行人的农村住房虽多年未装修,但是其楼上楼下窗户均打开,而且门前屋后新安装了监控。在现场,承办法官多次敲门、喊话均无人应答,电话联系也无人接听。
据悉,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一直躲在中缅边境,近十年未回,本着不放弃的精神,在现场留下传票后,“110”干警和承办法官一起前往所在村部和周边村民走访了解情况,确定黄某确实回家,一直藏匿,拒不开门。承办法官决定再杀个“回马枪”,果然在黄某家门口将正准备出门的黄某堵住。承办法官亮明身份、出示证件和拘传手续后,将藏匿多年的黄某拘传回执行局。
在执行局调解室,黄某仍旧百般推诿、狡辩,心存侥幸,谎称自己会分期履行,试图蒙混过关。鉴于黄某反复失信,恶意躲避,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情形,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惩戒措施。
俗话说得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此,法官正告所有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任何逃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终究受到法律的严惩。(文:陆如豪)
来源:本文转自“枞阳法院”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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