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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至池州铁路(枞阳县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现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合肥至池州铁路(枞阳县段)项目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枞阳县钱桥镇高丰村、洪湾村,白柳镇古楼村、龙城村、公塥村、桂元村、山河村,项铺镇石溪村、柳西村、边山村,会官镇建设村、拔茅村,官埠桥镇团山村、陆岗村、宋马村,𠙶山镇万桥村、巢山村、破罡村、𠙶山村、桃花村、大港村,汤沟镇大稻圩村、红星村、心义村、彭山村、黄农村、先进村、跃进村、新风村、官锋村、勤俭村、陈洲村、江厂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合肥至池州铁路(枞阳县段)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其他组织等。
2、主要事项:(1)本次征收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交通、环境、安全、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带来的影响;(2)本次征收实施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3)您最关注本次征收中的哪些问题;(4)您是否赞成本次土地征收;(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五、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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