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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数百名乡村医生,忽然成了各镇卫生院的“职工”,虽然不领工资,却办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有关部门眼里,这是给了村医们天大的“馅饼”,劳动合同都不用当事人签字就办妥了。但在村医们眼里,这样的“馅饼”却散发着“馊味”。
个人账户被扣钱
近日,枞阳县周潭镇乡村医生王成霞在枞阳社保网查阅个人养老金账户时,突然发现自己缴纳的2.3万元只剩下了8000元。王成霞来到枞阳县社保局咨询得知,本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金,却没有及时缴纳,于是社保局就从其个人账户中扣除1.5万元,转移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中。
王成霞感到很纳闷,当初县卫生局鼓励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时曾承诺,按照费率28%征收,当地政府缴纳20%,个人缴纳8%。“现在怎么全都让我们个人承担啊?”
“他们告诉我们,只要缴纳养老金,政府就补贴20%,个人只需要缴纳8%,我们觉得比较划算,就交了钱。”乡村医生周德勤说,在他补交了1.9万元养老金后,今年又被要求每年再缴纳4400多元,“我一年收入不到1万,商业保险也才3100多元,按照现在的标准,我60岁退休时,还要再缴纳十来万,很不划算。”
村医变城镇职工
更让王成霞吃惊的是,社保局的同志还告诉她,她已是当地乡镇卫生院的正式职工,卫生院理应帮其缴纳20%的养老金。而在王成霞的记忆中,她从未与当地卫生院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领取过工资。
8月4日,记者在周潭镇调查时,当地40多位乡村医生也表示,没有与当地卫生院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随后,记者来到周潭镇陈湖中心卫生院,在记者的多次要求下,该院有关负责人才拿出其中一份“劳动合同”。记者看到,“劳动合同”封面上,用人单位一栏中写着“陈湖中心卫生院”,员工“王红虎”,最后一页,“甲方法定代表人周汪,乙方:王红虎”,落款还盖有单位公章。
乡村医生王红虎向记者明确表示,他既没有看过这份劳动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过字。就连周汪院长本人看到后也很疑惑:“这上面我的名字,也不是我自己签的。”
陈湖中心卫生院王副院长说,名字是医院代签的,只有这样做,才能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而且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这么做。
囊中羞涩做“好事”
“乡村医生其实就是农民,按照国家规定是不能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枞阳县卫生局局长吴立友说,我们是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做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这些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老有所养。”
吴立友认为,乡村医生现在强烈反对,主要是因为卫生局没有兑现承诺,给他们缴纳20%的补助,“当然,按规定是应该缴纳的,但是我们单位经费很紧张,一些乡镇卫生院的职工工资都很难保证发放,怎么可能去拿财政的钱去补贴他们养老金呢?”
枞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方友生坦承,按照政策规定,政府是不能给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的,“但是他们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县政府又这么支持,所以最后我们还是给他们办啦。”
参保费可能全退
据了解,近日枞阳县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一个月内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按照缴费自愿的原则,凡是同意续保的,继续缴纳养老金;停保的,我们将把养老金保留,等他们有钱时再交;还有就是那些想退保的,我们将在一个月内,把钱退还给他们。”吴立友表示。
昨天上午,记者将调查情况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通报。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益年明确告诉记者,枞阳县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已经违反了国务院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乡村医生只是农民,按照政策他们只能参保农村新型养老保险。”
“续保,停保等行为也是违规,这样既违法又违规的事情,要立即予以纠正,所有参保乡村医生的参保费都要立即退回。”陈益年表示,待省人社厅调查清楚后将进行查处。(中安在线记者李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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