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铜陵新闻网
唱腔丰富的枞阳腔,隔夜留香的铜陵白姜,独特精湛的失蜡法……这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久弥新的文化印记,也是铜陵人民世代相传的精神家园。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探索保护传承之路,切实增强非遗生命力和传承力,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传承中积极创新,让非遗焕发新活力,展现新魅力。
为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推进法律法规护航非遗保护与传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今年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非遗“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非遗“一法一条例”的汇报,赴一县三区及非遗传习基地实地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我市现有各类非遗项目9大类205项,其中被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的有枞阳腔(吹腔)、铜陵白姜制作技艺、失蜡法、焚失法、牛歌等17项;被列入市级非遗保护名录的有大通剪纸、野雀舌茶制作技艺、铜陵民歌等46项。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0人、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4人。铜陵白姜种植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也是我省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经过走访调研,执法检查组认为,非遗“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我市作为安徽省非遗保护五个试点市之一,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与创新发展活动,非遗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强化宣传引导,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非遗展演展示展览活动,组织学习非遗“一法一条例”,推动铜陵非遗走出去。强化政府主导,形成保护合力。健全完善非遗工作机制,多渠道落实保护经费,率先建成非遗展示馆,用现代数字化手段体验铜陵非遗文化魅力。强化保护措施,促进项目传承。每年开展非遗普查工作,初步建立起铜陵市非遗数据库,制定多元传承保护方案,相继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教学基地、校园传承基地。强化开发利用,推进文旅融合。加强“非遗+互联网”推广,强化“非遗+旅游”融合,推进“非遗+研学”传承。强化队伍建设,增加保护后劲。建立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配套给予资金扶持,持续推进非遗专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和技能培养。
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非遗保护法定责任存在规划落实、经费投入等不到位的现象,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体制机制还存在短板弱项,非遗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专业保护水平仍有不均衡现象,非遗开发利用存在创新能力不足效益不彰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建议: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实施非遗“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传承民族文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理解和认识实施非遗“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非遗。支持非遗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培养和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及时曝光破坏非遗的违法行为,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提高质量。对重点非遗项目探索开展“小快灵”立法,为今后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健全各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联动和责任落实机制,持续挖掘申报发展非遗项目。
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传承专业水平。要认真研究并合理解决有关非遗保护的县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落实非遗人才职称评聘政策,积极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不断融合创新,进一步激发非遗与文旅融合发展的市场活力。要大力引导加强挖掘我市非遗可用的商品属性,合理适度地进行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文化企业、旅游企业反哺非遗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引导非遗传承人走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调动和激发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资金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李珂 汪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