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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力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培育乡村新兴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支持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市场主体租用农村闲置住宅发展各类产业,支持市民租用农村闲置住宅休闲度假、乡村养老、文艺创作,支持城市居民回原乡(原籍地)生产生活。
随后全国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针对租赁闲置住宅用于发展研学科普、农耕体验、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的,将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安排资金专项支持;对利用闲置住宅户数相对集中的村庄,可将已利用的闲置住宅数计入集体居住户数内,优先铺排年度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并将整合市级涉农产业项目进行支持;优先完善项目所在地基设施;对引入新业态,采用市场化运营和现代管理机制盘活农村闲置住宅,且成效良好、持续运营的市场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优先考虑选聘为“乡村CEO”;引导金融机构配套开发金融产品、探索“交易+金融”的服务模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中介服务。
同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闲置住宅产权人所有的菜地、山林、果园等土地随住宅一并出租给承租方或协商免费使用;建立“荣誉村民”“新村民”制度,支持下乡市民成为新村民、荣誉村民。
例如湖南省长沙市还支持在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支持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支持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父母住宅并办理产权;支持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父母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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