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853|回复: 0

[转载要闻] 枞阳县关于10月12日在全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复制链接]

198

主题

101

回帖

944

积分

三星会员

积分
944
性别
保密
发表于 2022-10-11 17: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枞阳县关于10月12日在全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防护安全,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决定于10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二、采样时间
  此次采样时间总体安排为2022年10月12日上午7:00-12:00,下午2:00-8:00。具体采样时间由各乡镇(县经开区)自行安排。
  三、采样地点
  由各乡镇(县经开区)统一安排,参照以往采样点设置,辖区居民就近在指定地点进行采样,后附各乡镇(县经开区)疫防办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一)提前备好有效证明。请广大居民按照要求,提前登录“皖事通”预约生成二维码,凭二维码到相应地点进行核酸采样;没有预约生成“皖事通”二维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相应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二)严格遵守采样秩序。采样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按照现场人员指导,保持合理距离。排队检测过程中,请做到不扎堆、不聚集,避免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出现交叉感染,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三)特殊人群采样安排
  1.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实行进校园进单位集中采样。
  2.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近期出院的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及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安排上门采样。
  3.采样点工作人员在各自采样点自行参加采样。
  4.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含在院陪护)由各医疗卫生机构采样。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但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
  (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一直以来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各乡镇(县经开区)疫防办联系电话
  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各乡镇(县经开区)疫防办联系电话
  序号 乡镇名称 联系电话
  1 枞阳镇 0562-3211167
  2 浮山镇 0562-2694007
  3 县经开区 0562-2715278
  4 项铺镇 0562-5755960
  5 白柳镇 0562-2781002
  6 雨坛镇 0562-2553386
  0562-2551060
  7 白梅乡 0562-2773200
  8 金社镇 0562-2741002
  9 汤沟镇 0562-5735522
  10 官埠桥镇 0562-2589898
  11 藕山镇 0562-2588138
  12 钱桥镇 0562-2631409
  13 麒麟镇 0562-3651083
  14 义津镇 0562-5755208
  15 横埠镇 0562-2020661
  16 钱铺镇 0562-2097226
  17 会宫镇 0562-25315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发图教程|( 皖ICP备19025135号-3|皖公安备案号34082302000108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 12: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