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一位对征地、拆迁比较知情的人士向记者介绍,现在新楼村的拆迁安置地点原来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本没有土地批文,是开发区通过“移花接木,批甲征乙”的方式得来的,所谓批甲征乙就是省政府批的是甲地,但其实征的是乙地,因为甲地是山谷或山峰,开发成本高,而乙地是基本农田,比较平整,开发成本低。 |
他还介绍,开发区少批多占现象就更是普遍存在。据他估计,新楼村境内的土地,有省政府批文、合法征用的在1000亩上下,但是其实已经征用的土地有2400多亩。 |
7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枞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试图搞清楚开发区拆迁、征地有关问题的事实真相,但开发区管委会王书记表示他很忙,也不太清楚这些事。 |
记者随后来到枞阳县政府,了解到分管土地工作的是一位何姓副县长,与其秘书联系采访事宜,秘书称何副县长不分管开发区,不愿与副县长联系。记者无法了解到枞阳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的相关情况,无法核实部分村民的说法。 |
就在今年的5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该文件明确规定,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同时,省政府也发文明确指出,对存在征地程序不合法、拆迁行为不规范、补偿安置不合理、保障政策不落实等问题的征迁项目,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未能及时查处或未整改到位,引发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