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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8 2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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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 关于县自来水公司与开发区会物业就水费推诿”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供水情况:该小区接水工程始建于2020年,由新楼开发区申请接水施工,同年完工通过验收通水。
二、核查情况:贵小区接水方式按照一户一表施工方案建设施工,您反映的租户用水量我司抄见度具体为:2021年9月份为114吨,2021年11月份为5吨,截止目前用水量为119吨。
三、水费情况: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城镇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水价标准和计量数值按时交付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交。
四、对接情况:考虑您如果的确刚入住,之前水费经与物业沟通对接,下午物业承担了抄见度水费。最后,感谢您对供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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