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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 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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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腔孤勇”:
你好!你在枞阳二三事反映“未秸杆的稻田无法退耕地”的问题已收悉。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一直要求水稻收割时,秸秆留茬高度保持在15公分以下,以便秸秆集收及机械翻耕作业。
2、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属市场行为,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你反映的每行收割机丢下的稻草,主要因为留茬过深不便打捆,导致收储企业无法收集。况且目前田间秸秆已大部分腐烂、霉变,已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无法要求收储企业开展回收作业。即使清除了已被粉碎的秸秆,留茬部分仍保留田间,同样影响机械翻耕作业。所以问题原因还是因为收割时留茬过高造成的。
3、建议今后在水稻或其它作物在收割时,向当地农办报告,请求安排秸秆收储中心打捆离田,留茬高度保持在15公分以下,以便秸秆回收利用或机械翻耕作业。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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