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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要求,枞阳县将通过组建机构、摸底排查、分类处置、限期整改等步骤,摸清2020年以前清理整顿清单,掌握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的排污单位情况,告知新建排污单位及时申领或登记等相关事项,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组建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四个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组,督促和指导各地排污许可证申领或登记工作。
摸底排查,掌握企业信息。以枞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依据,确定需清理整顿类排污单位14家,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单位1076家。四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前往乡镇进行摸底排查,充分掌握排污单位管理类别、持证情况和申领登记进度。
分类处置,组织发证登记。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按照“重点”“简化”和“登记”三个管理类别,对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其中“重点”和“简化”管理类别的排污单位,督促它们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别的排污单位,指导它们进行网上排污登记。
限期整改,实现全域覆盖。针对排污单位申领或登记不及时,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限期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通知》,明确工作办理时限、提交资料清单和申报注意事项,确保今年完成全县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将全部固定污染源纳入生态环境管理,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施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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