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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地主1989 于 2019-7-26 17:09 编辑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去年以来,全县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全面铺开。总体看,普遍存在规划编制进展缓慢、规划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为此,按照正在编制的《枞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枞阳县“人居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现就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村庄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这有利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优先序,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有利于统筹安排各类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有利于通过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利于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落实落地。
二、确保年内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017年11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开展全县除美丽乡村以外的126个行政村规划编制或修编,计划分两年完成,做到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由于东部三个乡镇区划调整,2018年我县实际安排了71个村,2019年计划安排26个村,2019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随文下达。目前,2018年启动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不均衡,有些乡镇推进较快,有的至今仍未启动。县政府已将村庄规划工作列入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内容,请各乡镇要明确专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今年7月底前完成2018年的编制任务,12月底前完成2019年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相关编制标准和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应严格执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全面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县域村庄分类。
1、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2、将枞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3、将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4、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5、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三)统筹谋划村庄发展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
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明确产业发展类型,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合理布局中心村和自然村,明确中心村和自然村村庄类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合理布局村域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5、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各地要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规划文本形成后,应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庄内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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