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木林”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因为你所住的单元楼下水管道不通、水向室内反流的问题(共四层),三家业主当时来我物业处(你当时并不在现场)要求我公司物业派人现场察看并帮助解决。因我司物业负责人临时出差,当时在小区物业收费处的有方实义、张勋成和物业收费员共三位同志,方实义和张勋成并非我司工作人员,因三位业主当时迫切希望立即解决管道下水的问题,因张勋成是县城专业维修疏通管道人员,三位业主动和张勋成就该单元每户各出一百元来进行管道维修疏通服务费而达成共识(共四户合计400元)。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屋内的共同下水管道维修疏通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承担,因当时你不在物业现场,该单元三位业主中的一位给你打电话,征求你意见,你当时在电话里认可并且叫一楼的业主暂时垫付100元所需的费用,在你们四位业主都同时认同的情况下,张勋成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疏通工作,完工后由一楼业主支付了全部的维修费用,该问题已经解决。近期你先后到房产局物业股、小区所在的居委会反映当时维修疏通的费用过高,因你们四位业主和县城专业维修疏通人员在维修价格上已达成共识,该项费用也并非我物业公司收取,你认为维修价格高低和我物业公司无关,我物业负责人及业委会主任多次登门向你耐心解释,终得不到你认可! 特此答复 狮峰山小区物业管理处 2019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