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枞阳县201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全面启动,2018年12月31日前未交纳2019年参保金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参保资格,缴费标准220元/人(国家统一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全员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农村居民不再参加新农合。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村居民,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鼓励家长提前为2019年度内预产的新生儿缴纳参合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社会孤儿、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指县扶贫办认定的2016年已脱贫人口及扶贫系统在册未脱贫人口)、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以上的70周岁以上居民(1948年12月31日前出生),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参合个人缴费由县民政、财政部门统筹解决。该县明确新农合筹资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各乡镇参合率确保96%以上,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政府资助参合的特殊人群参合率必须达100%,其余人员力争应保尽保。(汤运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