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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今日头条 于 2018-2-10 08:07 编辑
2018年2月8日晚21时许,横埠三中队接110指令称,在枞阳江堤发生一起车损事故,双方当事人现场发生了纠纷,老洲派出所已先期赶赴现场进行了处置,请三中队安排警力进行增员。
接报后值班民警张国超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由于江堤路段,照明条件较差,民警只能通过自带的照明设施对双方驾驶员的体貌特征、证件情况进行以及事情过程进行核实,与此同时民警张国超通过交谈中发现一方当事人林某某说话时情绪十分激动,常伴有肢体动作出现,且时常打断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这一现像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俗话说酒壮熊人胆,是否有可能“林某某”有酒驾或者毒驾嫌疑,由于当时已是夜里十一点钟,冬季江堤路段气温十分寒冷,在隔着一段距离交谈过程中,民警无法判断驾驶员是否酒驾。
此时办案人员巧妙的运用拉家常的形式靠近林某某,在近距离的接触过程中,民警闻到了一丝淡淡的酒气,至此值班民警确定了“林某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即将其带至警车内,在上车开灯的一刹那,“林某某”用一双布满血丝惊慌的眼神看向中队人员,请求办案人员放他一马,但任何事已为时已晚,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林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编辑 方出 张国超
20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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