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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正式获得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复,这标志着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到2030年有了总体性的指导纲领。《总体规划》为县城发展绘制了一张好蓝图,也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市人民政府提出9条批复意见,明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四创一建”,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将枞阳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皖江新兴增长极和绿色发展典范区。
批复要求,我县要加强城乡统筹。统筹区域发展,融入合肥经济圈,对接长三角城市群。坚持南北协同,东西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县城、江北港新区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优化村镇布局,引导居民向经济基础、自然环境和交通等设施条件较好的村庄集聚,着力培育新型农村社区。
合理控制县城规模。统筹安排建设时序,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到2030年,县城人口规模控制在27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平方公里以内。要划定县城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和城镇防灾工作。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区域优势,加强口岸建设。强化与铜陵市区和合肥市、池州市、安庆市交通系统的衔接,建立畅通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城乡供排水和城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城镇防灾工作,健全包括防洪、排涝、消防、人防、气象和抗震等在内的城镇综合防灾体系。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好长江、菜子湖等重要生态廊道以及浮山、三公山、岱鳌山、白荡湖、陈瑶湖、枫沙湖等山体和湖泊的保护。突出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科学合理利用好长江岸线资源。
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的保护与传承。以自然山水特色为本底,以“桐文化”为底蕴,保护好县城的山水资源,传承和弘扬枞阳的历史文化。依托枞阳县城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彰显“山水蒲城、文章之府”的风貌特色。
《总体规划》是枞阳县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县城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枞阳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广泛宣传和认真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城乡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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