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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9月6日,《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提出,《规划》批准后,县政府要开展广泛宣传,使《规划》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皖江新兴增长极,绿色发展典范区”的发展目标,和市总体规划协调联动,坚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会议强调,要增强《规划》引领指导城乡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
区划调整后,为加快一江两岸融合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和铜陵市同步开展了总体规划续编。本轮县城总体规划续编,重点落实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贯彻新理念,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定位。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立足安池铜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依据铜陵市总体规划,构建新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以建设“实业枞阳、活力枞阳、绿色枞阳、幸福枞阳”为总体目标,将枞阳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皖江新兴增长极和绿色发展典范区。二是坚持东融北联,优化县域城镇空间布局。坚持东融北联,加速东向发展,全面融入长三角,积极联通合肥都市圈。枞阳县规划形成“强化一核、提升一廊、打造一港、培育一区”的城镇空间结构。三是聚焦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快综合交通、水利和城乡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长江岸线的生态大保护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县城规划顺应自然,呈组团式布局,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实现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相融的城市格局。(傅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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