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不听任何部门劝告” 先说“任何部门”指哪些部门! 就7月份来说,特意来事发地处理的部门有:村里、乡里司法所、警察局。在7月份天气非常热的情况下,部分部门还来了多次。从7月初到8月16号。村里至少来了4次,每次都是打电话叫过来的。谁打的电话呢?反正不是我们家打的电话。乡里司法所领导来了一次,由村里领导陪同(余主任及同事和村里的吴书记和丁会计),这次也不是我们家打的电话。后来警察局来了2次。第一次是7月份,由陶小品报的警,第二次由陶义龙家人(我自己)报的警,发生时间在8月9号(星期三上午大概9点多)。除了领导们过来,我们双方一起还去过去司法所1次(时间是2017年7月28号),这次双方去主要是解除协议,退还钱款。 再说“劝告”! 说劝告让人很迷糊。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然人家来干嘛。做协调、调解工作,都是往往做润滑剂和传声筒,差不多都是两边安抚、游说。所以“劝告”的话肯定都是两边“劝告”,别不好意思,就说说都“劝告”了你家什么呢?你不是伸冤者么,这么冤的话,人家干嘛还三番五次的“劝告”双方(你们家)?难道村里、乡里司法所、警察局的工作人员都傻了,连你们这么“冤”都搞不清,弄不明?派出所还很快就把人放回来了!? 嗯,还有必要说说各部门来了以后的具体工作,具体记不太全,我不介意双方以及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此进行客观真实的补充。其中(按照时间顺序): 2017年7月25号之前,村里领导意思是双方友好协商,未果。原因: 陶义龙方认为: 1.认为陶双六趁他外出打牌不在家,偷偷把新房做到了陶义龙兄弟们共同所有的宅基地上。平白无故的在自家宅基地上还让出一条宽2.3米的水泥路(并且所有权归陶双六)是不可能的事。 2.多年前,陶义龙与陶双六有口头协议(当时两家关系很好,就没有写字记录)。陶义龙将自己的部分竹园地让出,给陶双六出行方便;陶双六则将自己家的厕所拆除。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未拆除。之前就向陶双六提出过两次,要求他拆除。陶双六的回应是“等我房子建好,我再拆”,第二次则说“你让我拆,我往那里拆?” 3.陶双六通过拨水沟,留车库、码放石头等理由蚕食了部分土地。应该立即停止,并应归还土地。 陶双六方认为: 1.没有侵占宅基地,是“陶义龙搞误会着”,“绝对没有的事”。 2.竹园是陶义龙给我的,没有口头协议。 3.码放的石头是我的,我没有侵占,而且这块土地本来也是陶义龙给我的,不是和陶义龙借用的。 2017年7月25号下午,村里和乡里领导来处理,查看了各争议处,并在下午五点多的时候离去,离去之前签署了协议一份。并答应接下来处理水沟、竹园和厕所的问题。 2017年7月28日,双方去司法所解除协议,退还钱款。 2017年8月7号,村里吴书记和丁会计来调解,双方划定了公共水沟的部分界限,下了桩,拉了线。中途,也确认了陶双六新房侵占陶义龙家族宅基地的基本事实。----------陶龙文(陶义龙的弟弟)当着大家的面对陶双六否认的地方(即我家的屋角)用锄头进行了清理(图5),最后发现陶双六家的房子占用的事实存在。 2017年8月8号,村里下午开会完,就继续来调解,终于将剩下的界限定桩处理完(图6)。 2017年8月9号,警察来查看有没有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随后对相关人员问话记录。 2017年8月16号,村里吴书记和丁会计对定桩拉线为准的水沟宽度和怎样处理下坡水沟(图7)的问题进行了再次确认,问题解决后离开。 2017年8月18号,县里来人查看了地形,判明了失实情况等。 目前,暂无其他。 10.10.“强性霸占公用道路” 先解释下名词。 强行,是指强制进行(百度百科)。即,未经别人同意,依然这么做。 霸占,直接意思是霸道地占有。指仗势占为己有(百度百科)。 公用道路,社会全体成员都可以得到或分享的道路。 看完这句话,不知情的网友估计会把这作为“村霸”的标准行为之一,起码做个合格的“村霸”,这些行为起码是基本配置。然而,真实情况不是这样! 首先,作为公共道路它是多宽?前面已经说过,为0.45米左右。 其次,争议的宅基地与道路在一开始就融合在一起,均为泥泞道路,以前没有做出过标识。陶义龙处理的地,是自家宅基地,请问必须要经过谁同意才能动工,是“伸冤者”么?不同意,就是就有强行之罪?只要谁成为“伸冤者”那岂不是比法律和事实还厉害? 再次,此次陶义龙在宅基地上,预留道路为1.2米左右,宽于0.45米的公用道路,且2倍有余,何来的霸占一说?作为邻居(常从此路过)岂有不知之理。又是何居心? 11.“他无视群众的愤慨” 如果把自己作为群众的一员,即“我”愤慨,就意味着“群众”愤慨(从道德上对真正的群众进行绑架)。不知你反过来想过没有?.......不过既然如此坚信的说,想必也是有理由的,那理由是什么呢?下图(图8)可以给点启示: 除此图(图8),之外且本村之中,陶双六还有更多亲戚。仅从上图,网友应该一目了然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 1.此图左上角一户人家,在外地;靠陶双六家右侧用蓝色菱形标注的这户人家也在外地。 2.经常开车来陶双六家的大女儿一家,此图中未标出。 3.陶双六会施加影响,方式有: 3.1通过间接鼓舞,例如“出了什么事我负责” 3.2通过妻子的咒骂(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无原则、无底线),让人不敢说真话。不信,你去试试? .............. 不说假“群众”,来说真群众。 群众愤慨了么? 某日(大概在7月26号)傍晚左右,陶小品的二舅去村里咨询村里人意见,只问询了几户就进行不下去了,个中缘由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实地调查后能够给网友们出一个报告。我说了不算,但是我需要指出大家的态度:“以前陶义龙家这里只是一条小路,不能跑车子。”当然,是否真的这样,村里老人知道,以前走过这条路的人也知道。你不知道又想知道?可以,来实地问问、调查调查就很容易知道。.... 那么群众没有愤慨,有没有人愤慨呢?有的。先看图(图9)! 一般来说,从公共道路上行走的行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每10年、30年、50年也不知道有到少。但是奇葩的是这么一种逻辑——10年前我从你家宅基地旁边的公共小路(0.4米宽)上走过,现在我家孩子有钱了,买了小汽车。虽然在你家宅基旁边,但是公共道路就应该自动变为2米宽(或更宽),不然怎么能走车子呢?然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毫无底线。不择手段。先用自己的芝麻来和人谈判换人家的西瓜,美其名曰“讲道理”;“讲道理”讲不通,就直接找村里,村里达不到目的找乡里,乡里达不到目的找警察,警察也不能帮助其达到目的就上网愚弄无知正直的网友(不包括哪些故意配合的亲戚部队)来扩大影响,间接施加政治压力,进行投机,扩大赢面,增加胜率。目前是按照预设的轨迹在运行,在此预祝持有这种无耻逻辑的人早日脱精——西游记里很多妖精吃人害人,危害人间。 为什么说奇葩呢?因为看着旁边的车子,他觉得这种逻辑很正常,觉得是理应如此。不过,这让宅基地的主人很难办(即使他一个人说了算),毕竟宅基地就那么大,过了10年、30年、50年它还是那么大(甚至还会减少——如果隔壁住的是一个勤快的老王)。 所以说,当你有个宅基地的时候不见得就是什么好事。要知道从你家宅基地旁边的公共小路(0.4米宽)上走过的人多了去了。同样一条路,走出了百样人。不用说其中肯定有穷人和有钱人,当然还还包括更有钱的人。按照前面说的奇葩的逻辑,只要更有钱的人(或者他的孩子)买了飞机,提出建设飞机跑道,按照奇葩逻辑,这个时候宅基地全部作为公共道路恐怕都不够啊! 估计也就基本没有宅基地的主人什么事了。 然而事情不能这么干,事实也不容许这样。 这种逻辑必然会侵害宅基地主人利益的。你是宅基地的主人,你能认同么?基于这种逻辑,不管是以公共道路的形式还是什么别的形式来侵占别人的土地都是不对的,不管你说的多么冠冕堂皇、正义凛然。 换成是某位正直的人会怎么处理,他会对这种逻辑的人说,如果你想要,你就说出来嘛,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呢?可是不然,持有此类逻辑的人会极力把自己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富人相貌打扮成三餐无着落,衣不蔽体的可怜人,来愚弄群众,借群众的手来喂饱自己的贪婪,还嘲笑别人愚蠢可欺,甚至认为天下无不可欺之人!就是从来不照镜子。 既然想要在人家宅基地上放自家的排水沟,还想做个电动门直接从人家宅基地上开回去,就直接说嘛。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再说了,遮羞布能包住火?徒增笑料而已。 形式是内容的载体。把公共管理机关该处理的公共道路事项揽到自己身上,一方面,以为广大“群众”谋公共利益的正义急先锋出现在宅基地的主人面前;另一方面又在网上把自己打扮的比窦娥还冤,喊的冤,叫的苦,简直恨不得集齐当前人类社会所有的不幸,并且言简意核,让人充满想象力。 网友们不知,正义急先锋与宅基地的主人协商的风格往往也别具一格,三句话总结即可,“把你当人人你不做人”、“你还想怎么搞还就怎么搞”、“我让你后悔的日子还在那里”。另一方面,一旦有人回应自己的“哭声”立马又哭的更伤心了,闭眼寻声过去,一不小心就被坑了。说了这么多,好像离题了,那就言归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