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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县检察院紧紧抓住实践这一落脚点和出发点,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针对执法理念不够先进、执法作风不够过硬等问题,着力实施“案件质量工程”和“阳光检务工程”,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工作阳光健康运行。
二是针对中层干部年龄偏大的问题,转变选人机制,创新用人方法,成功开展了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活动。经过竞争,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提升,队伍的结构得到了优化,该院上下正呈现出一派朝气蓬勃、活力迸发的喜人景象。
三是针对办公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就推进网上办公办案作出了“四个一律”的规定:一是发文、收文除特殊情况外不用纸质文件,一律在网上进行。二是院内公务事物活动不用电话、小黑板等通知,一律在网上发布。三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开门即开机,上班就上网”的要求,干警一律上网办公办案。四是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确保涉密事项一律不在网上办理。办公办案的现代化、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四是针对检察工作服务农村发展还不够深入的问题,不断开拓乡镇检察室工作新局面。利用乡镇检察室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业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宣传站、预防站、信息站、举报站、监督站、服务站”功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收效显著。省、市检察院对该院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加以推广。
来自: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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