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所中学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都是因为...
2017-08-04 凤凰安徽
8月3日,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
因违规办学,
滁州实验中学、
泗县第二中学、霍邱县第一中学
三所学校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
省示范高中滁州中学、
滁州市第二中学被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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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5月14日,安徽省教育厅组织4个暗访组,对合肥、淮北、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和安庆等8市的部分学校进行了暗访。经暗访发现,多数学校没有违规办学现象,但仍有少部分学校违规组织补课和滥订教辅资料。
其中,5月12日中午,长丰北城第四十二中学八年级有八个班级补课。5月13日(周六)下午,阜阳市第十一中学初三、高二和高三年级补课。5月13日(周六)上午,滁州市第二中学高一、高二年级补课;滁州实验中学高二年级补课;滁州中学高一、高二年级补课。5月14日(周日)上午,泗县第二中学高三年级补课,部分高二年级学生进行奥赛强化。5月14日(周日)上午,霍邱县第一中学高中各年级均有老师在补课。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处理意见,滁州实验中学2010年因违规补课,被取消省示范高中称号,整改后于2012年恢复;泗县第二中学在2016年1月因违规补课被省教育厅黄牌警告;霍邱县第一中学2014年因违规组织补课被黄牌警告。该三所学校没有认真汲取教训,再次违规组织补课,根据规定,撤销这三校省示范高中称号,不再享受省示范高中的相关政策。意见强调,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的三所学校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责令滁州市教育局、泗县教育局和霍邱县教育局督促相关涉事学校进行全面整改,追究校长违规办学责任。
同时,给予省示范高中滁州中学、滁州市第二中学黄牌警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督促整改。整改后,经查若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将省示范高中称号予以取消。
滁州市实验中学,
2004年被评定为
滁州市示范高中,
2006年被评定为
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
学校还获得了“安徽省文明单位”、
“安徽省花园式学校”、
“安徽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滁州市先进党委”、“滁州市先进团委”、
“滁州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滁州市德育甲等学校”等
光荣称号。
泗县第二中学,
办学历史悠久,
是省级示范高中。
学校先后荣获
“规范办学先进单位”、
“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泗县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初中部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宿州市第一届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霍邱县第一中学
创建于1937年,
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
1978年确立为六安地区重点中学,
2001年被评为
安徽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
学校先后获得了多项荣誉:
国家级先进绿色学校、
省第九届文明单位、
省电化教育设备一类达标学校、
省中学生心理健康研究会理事学校、
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
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市办学水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滁州中学
滁州中学创办于1921年,
至今已有九十多年的办学历史。
2000年被命名为
安徽省示范高中。
学校先后获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单位、
“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
“安徽省模范职工之家”、
“安徽省绿色学校”、
连续多年获省“文明单位”称号,
被誉为“人才的摇篮”。
滁州市第二中学
滁州市第二中学始建1952年,
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
滁州市第二中学是安徽省示范高中,
安徽省第一个高中宏志班
就诞生在这里。
学校先后被评为
“全国社会满意学校”、
“全国读书活动组织奖”、
“安徽省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
“滁州市文明单位”、
“滁州市德育工作甲等学校”、
“滁州市花园式学校”、
“滁州市办学先进集体”、
“安徽省绿色学校”、
“全国双拥模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的事情,
这些学校却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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