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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消防大队
8月11日中午13时38分,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位于枞阳县湖滨路商贸城六楼一民居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情况十分紧急,请求立即前往处置。接到指令后,该大队立即全警出动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13时42分,消防官兵抵达火灾事故现场,迅速展开灭火行动。由于长时间燃烧使房屋内产生大量高温浓烟,能见度几乎为零,官兵们克服高温浓烟熏烤、能见度极低和墙体房顶构建坠落等不利因素,严格按照处置规程和安全要则逐步向火场内部进攻。与此同时,大队官兵组成搜救小组负责对现场房间进行逐间搜索,确保无人员被困。同时对火场进行破拆排烟,提高能见度。经过官兵们近30分钟的激战,火势被控制,但仍有部分余火,消防官兵对火场内部阴燃部位进行了彻底清理。由于室内墙体温度非常高,为防止发生复燃,消防官兵利用喷雾水枪对房屋整体冷却降温,14时20分,火场内明火被彻底扑灭,14时28分,消防官兵成功的扑救了这起民房火灾。
此次民房火灾由于大队官兵出警迅速,指挥得当,有效地控制了火势蔓延,保护了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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