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7年7月7日至7月30日左右,对枞阳县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枞阳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1、枞阳县金山西路1号(金麒麟大酒店大门);2、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西门; (二)举报电话:18005519804; (三)电子邮箱:ahswxssz@163.com; (四)信访地点:枞阳县金山西路1号(金麒麟大酒店一楼大厅); (五)通信地址:枞阳县金山西路1号(金麒麟大酒店)省委第四巡视组(邮编246701);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视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徽省委第四巡视组 2017年7月7日 作者/来源:县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