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6-16 14: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服2014网友:
您好!
您在枞阳二三四事网站留言反映的:“金鼎茗都小区门面房房顶存在违章搭建和整齐一致的沿街门面不协调”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金鼎茗都小区门面房业主私自在房顶搭建建筑物的行为,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新修订的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也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所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建议应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我局物业股将全力协助执法部门将违法搭建物予以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房产局物业股
2017年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