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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占聆娜主持会议,副主任付和平、周晓娟、齐大忠、马满华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秀颀,县法院院长陈卫无,县检察院检察长梅耐冬,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在文物普查、保护和管理以及法律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会议要求,要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要落实责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促进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事业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维护和稳定渔业生产秩序、发展现代渔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地区和少数群众守法意识较弱、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较重、渔业产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守法意识;要加强执法监管,保护渔业资源;要推动产业转型,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转变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要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要加强配合协调,进一步优化刑事审判工作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批准施行《枞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年-2020年);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并网问题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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