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不同往日 收买妇女一律追刑责
2017年2月23日 来源:枞阳先锋网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收买被拐妇女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处罚。枞阳县李艾、何云、王军不顾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收买拐卖的妇女,被枞阳县人民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艾、何云、王军以建立婚姻家庭为目的,分别于2014年1月份、2016年6月份从张雷(另案处理)处以4万元、4.8万元收买越南籍妇女阮菊花、陶云妹为妻。直至公安机关对阮菊花、陶云妹进行解救。其中被告王军与陶云妹于2015年4月12日生育一子。
另查明:三被告对被害人无虐待行为,也无阻碍解救行为。现阮菊花被遣返越南,陶云妹自愿与王军共同生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艾、何云、王军以建立婚姻家庭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其中李艾、何云系共同犯罪。综合衡量三被告人具备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可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崔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