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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出台禁放规定举报违规行为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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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铜陵出台禁放规定举报违规行为有奖
2017-02-14 10:30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吴彬 张援南)从今年起,铜陵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保证该市第一个地方法规《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贯彻实施,日前,铜陵市发布了《铜陵市人民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可获500元至5000元奖励。

该办法规定,凡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经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査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公安、安监、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市民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50”电话举报;市民发现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电话举报。亦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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