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诚信枞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2015〕88号)、《铜陵市“十三五”社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办〔2016〕133号)以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枞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论证,并通过征求意见函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全部反馈无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确定了建设信用体系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第四部分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建设;第六部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率七部分是保障措施。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逐步规范。建立以相关目录、标准为配套,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规范明确的信用制度框架。
2、信用信息公享平台建成并使用。基本建成能充分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础数据库;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完善。
3、企业信用意识不断增强,信用管理不断优化,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
4、在全县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信用在金融、贸易、消费等市场经济行为中的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显现,市场经济主体和群众自发使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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