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经县政府同意,现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1.岗位:专职人民调解员; 2.招聘人数:三名; 3.招聘对象: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卫计委退休人员中聘任。 二、招聘条件 1.公道正派,有社会责任感,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3.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 4. 6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指导调处县域范围内医患机构的医疗矛盾纠纷; 2.提供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3.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实,依法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4.协助和引导医患双方在无法调解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入诉讼程序; 5.协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6.向县卫计委、县司法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薪酬待遇 工作待遇包括按月基本工资和个案补助。 五、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至1月26日(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内); 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基层股; 联系人:黄琦,联系电话:3214568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填报《枞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 3.考核 采取面试和到原所在单位考察两种方式。 4.集体研究决定 5.签订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枞阳县司法局 2017年1月22日 附: 枞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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