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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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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期来看,撤乡设镇其有利之处主要有:
第一,有利于政府集中财力、物力集中建设,避免重复建设。调整后人口规模和区域面积都相应增加,政府推动小城镇建设的回旋余地会更大,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来影响本镇人口的迁移。调整后各地开始重新规划小城镇,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进行合并调整,进行集中布局和管理。同时激起了小城镇建设的热潮,以此为契机各镇政府都展开了大规模的小城镇建设,像建商业街、工业小区、娱乐城等。
第二,镇域人口规模增加,为中心小城镇规模的扩大提供了条件,部分地拆除人口迁移因行政区划而造成的约束。同时,也部分地避免了小城镇建设各自为政,规模小,布局分散等弊端。
第三,促进企业和个人向中心镇集中,进一步强化了中心镇的中心作用。辖区范围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建成区附近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在体制上的阻力。由于行政中心都是镇域最大的小城镇,由于企业区位选择的行政指向,行政区划的调整可以增加企业和个人对行政中心的预期,从而加速私人企业和个人向小城镇集中。此外,我国基层税收所在地原则和企业归当地政府分级所有制形式可以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而有利于乡镇集体企业向镇域内发展最有潜力的小城镇搬迁。
第四,区划调整和中心镇的重新选择使布局更加合理。调整一般综合考虑了历史、区位、各小城镇实力等因素,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合理性,选择的行政驻地就是镇域的最大中心。这样便于发挥小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高淳县调整后的9个镇政府所在地,都曾经是民国和解放初的区或后来公社的政府驻地,有的曾经是县域内重要的商贸中心或农村集市中心,现在也是镇域内的经济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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