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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日乘出租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当时正值大雨,我要求出租车师傅开进去,免得淋雨。然而师傅说,行政服务中心最近开始不允许出租车出入,要是他硬闯进去,一会保安锁门不让出来。我想天下哪有这般道理,但到了政务中心大门处,果然如此,有一红牌明确出租车禁止入内,我与保安争论一番,并说明下雨没带伞,通融一下,但保安告知,他们是听命而行,不敢放行。于是只好下车。
我看了下,除了出租车,其它车辆确实是通行无阻,哪怕是一辆五菱之光……为普通无车人民服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原来身份如此之卑微!
本人还是比较讲道理的,机关出于管理需要,出台相关规定也许无可厚非,但如此对车辆分类到底依据哪条法规?私家车与出租车,果然身份不同吗?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本来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心,为何能制定出如此反人民的规定呢?或许他们也觉得不是太妥,至今没有见到正式的通知,仅仅只有门口的一块告知牌,一块红色的牌子……
一家之言,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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