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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12月27日讯: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工作,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破获“网络黄金”、“克拉币”、“恒星币”、“买卖宝”等一批重大案件。在此也提醒大家,对于那些许以高回报的所谓理财项目,一定要仔细甄别,避免落入传销陷阱。
据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介绍,这类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是有一批职业“操盘手”,他们是不断变换所谓的虚拟货币的币种,另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类案件或这类犯罪活动,一般活动周期在半年到一年,犯罪分子在这个周期之内,一般就会变换名目,或者关闭网站,以逃避打击。大多数参与人在这个周期内,实际上是收不回本金的。
制造盈利假象 诱骗“拉人头”返利
许以高额回报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强诱惑力
从目前查处的“虚拟货币”案件分析, “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是典型的利诱名目。不法分子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强的诱惑力。通过这些案件,让我们看到当前传销犯罪的一些新特点,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面对乱花迷眼的新名目,到底该怎样甄别哪些是投资理财,哪些涉及传销呢?
假借“金融创新” 歪曲“营销”概念
警惕传销犯罪不要被高利诱惑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
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概念,混淆视听,引人入彀。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50余起“虚拟货币”类传销及其他犯罪案件,涉及60余个“币种”。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警惕传销犯罪,不要被高利诱惑、上当受骗;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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