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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这份协议书真的假的,还要交1000元押金,枞阳做淘宝的有谁签订了吗?
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甲方:安徽天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入驻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驻办公室地点,使用期限及约定
1、甲方将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内部分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用于学员创业办公用地。场地为 枞阳县连城开发区枞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大楼 编号: 层 室
2、考核期限自 2016 年 始至 2016 年 月 日止(3个月)
3、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月 日 始至 年 月 日 止(壹年)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仟元 )待使用期限满,结清所有使用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自签订合同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入驻园区,(含人员、办公家具)逾期视为放弃,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不退押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的办公区域或办公用房进行分配、管理及调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2、甲方有义务对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提供安全保卫、消防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法经营,如需扩大变更经营范围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无权将使用的房屋私自转让他人。如发现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办公区域或办公用房,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守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的利益及形象。
3、乙方必须保护保持使用办公区域或办公用房的主体结构、固定设施及室内外的统一规划。
4、乙方违反规定或违规操作造成房产、设施、设备损坏,或引起火灾、水灾、安全隐患,乙方负责修缮,给甲方或其他创业企业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上班途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务损失等由乙方个人或乙方公司负责,乙方公司的办公用品及财务安全由乙方自行保管负责。
6、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企业或个人基本信息(工商、税务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入驻学员、企业要服从创业基地运营管理中心的管理,一个月内无故不参加创业基地运营管理中心组织的集体的活动(周会,集中指导,创业俱乐部等)达不到50%、出勤累计达不到50%的入驻人员,将不得享受园区任何帮扶政策并无条件退出创业园。
8、入驻学员、企业严格遵守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的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园区管理办公室安排,如有传播不实消息,不传播正能量、不尊重园区工作人员的学员将不得享受园区任何帮扶政策并无条件退出创业园。
四、其他约定
入驻企业创业基地使用期为叁年(对入驻产业园优秀学员或企业方可免费续签协议,协议签订时间到期由产业园办公室出具书面报告给入驻学员或企业作为续签依据)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算起,使用期满后,乙方应自动退出。如需继续创业使用者,应提交书面申请,由枞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基地研究决定。
附注:
1、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若发生纠纷,各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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