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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品德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和幼儿铭记革命历史,继承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讴歌祖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中小学生、幼儿立志报效祖国;同时,为歌颂祖国变化,赞美幸福生活,讴歌家乡新貌,鼓舞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为家乡发展、祖国建设贡献青春的远大理想。经研究,决定举行以“我爱祖国、我爱家乡”庆建国60周年为主题的诗歌朗诵展演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展演活动。组委会组成另行通知。
二、展演主题
本次展演以“我爱祖国、我爱家乡”庆建国60周年为主题,朗诵内容以赞美可爱的家乡,伟大的祖国,讴歌家乡变化、新中国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成就为主要内容,亦可结合家乡变化,歌颂家乡人民,抒发对家乡的感情。
三、展演对象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含幼儿教师)
四、展演时间及地点
1.分市活动:2009年7—9月,各市分别组织展演活动,在各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全省展演活动。
2.全省展演活动:2009年国庆节期间由省教育厅在合肥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展演方式
各市展演活动的方式由各市自自行决定。各市在组织展演的基础上,选送3个节目报省教育厅(2个中小学节目、1个幼儿园节目),省教育厅在各市上报的候选节目中,筛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全省展演。幼儿园节目可由幼儿和教师共同表演。各市上报给省教育厅候选的节目,以音像光盘形式报省教育厅筛选,上报时间定于9月10日以前。联系人:葛德连,电话:0551-2831835。
六、展演要求
1.朗诵内容要求切合本次比赛主题,积极健康;鼓励自创题材。
2.表演形式不限(如配乐、伴舞等,自备伴奏带或其他伴奏载体),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
3.诵读形式 :
(1)集体诵读:按照主题要求选取现代诗文篇目,可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考虑到舞台效果,节目人数不宜过少(集体节目人数不少于10 人,各市上报的节目中必须有集体诵读节目。)
(2)个人诵读:按照主题要求选取现代诗文篇目进行朗诵。
4.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主题鲜明突出、有思想性;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境深远,形式创新得体。
(2)语言表达。语音标准、语调自然、流畅,力求感人。
(3)表演技巧。 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感染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4)整体印象。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朗诵形式富有创意;朗诵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七、其他要求
1.此次展演活动是展示中小学生、幼儿精神风貌和艺术风采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市要高度重视展演活动,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候选节目。
2.要注重覆盖面,展演活动要结合素质教育实施,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开展,面向所有学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力争在全体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逐级筛选,遴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展演。
3.要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展演活动全过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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